嫁。這裡面,男家的聘禮又是最重要的。沒有它,根本別想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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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遺事 第六十七回(3)
談到婚姻,阿雲說:“孩兒有句話,出嫁可以,只是非黃士則不嫁。”
母親一聽,嚇得臉都白了:“啊呀,丫頭,這是什麼話?從古到今,哪有女兒自己挑女婿的?”
父親比母親開明,又一向是疼女兒的,只問她:“黃士則是誰?”
阿雲紅著臉說:“是黃莊的,我們一起在韋莊同學。”
父親點點頭,不說話了。私下去老表那兒一打聽,說是個品學兼優的農家子弟,因為家境不好,退學了,可惜了一塊上好的材料!
回到家裡,父親又對阿雲說:“你想嫁士則,我也去打聽了,是個好孩子。可有一樣,從來婚嫁,都有媒妁之言,總得他黃家來人提親。只要他家正式派了媒人來,爹就答應你。假如沒個媒人,爹孃只好在求親的人家替你挑一個了。那時候,你可不興說別的!”
這已經夠通情達理了,阿雲自然無話可說。
小人家的姑娘整天要勞作,少不得要拋頭露面。阿雲藉著出去耘田,悄悄去了一趟黃莊,叫個孩子將士則叫到了村外。
一見面,阿雲就說:“士則,俺爹孃要嫁我了,你得快拿主意。早三天我是你的人,遲三天我就保不住了。俺跟俺爹說了,非你不嫁。俺爹答應我,只要你們家有個媒人出面,他就隨我。你得快打發人來!”
士則長嘆了一口氣:“唉,阿雲,我感謝你的一片心意!你知道的,自打父親去世,我與母親連溫飽都勉強了,拿什麼娶你!”說完這句話,就好歹不說話了。
阿雲沒有辦法,又不能在外面久待,只好撂下一句:“不論怎麼著,想想辦法,我等你!”匆匆走了。
士則一籌莫展,阿大倒搶在頭裡了。他心裡還憋著那股氣:我說郎財女貌,就是郎財女貌。不信,咱走著瞧!
韋家的媒人拎了一隻鵝與少許禮物,來到阿雲家裡提親:六禮之中的第一項——納采,這就開始了。照古禮,應該用大雁,不能用鵝,這叫“贄雁”。男屬陽,女屬陰,大雁秋去春回,南來北往,都有固定的時間,以雁為禮,正是取它的象徵意思,象徵男方女方陰陽和順。六禮之中的其他五禮,來回盤子別的或者可省,這“贄雁”——以雁為贄見之禮,卻是萬萬少不得的。少了,就不吉利、和順,那可是不得了的大事!可雁不是那麼好捕的,數量也有限,漸漸,這雁也就叫雞、鴨、鵝這些家禽代替了。尤其是平民百姓,更是如此。
阿雲先還高興,認為是士則家派的人。躲在門後一聽,是韋阿大家的,立馬淚水就下來了!幸虧父親體諒,好歹將媒人打發走了:說是家裡人商量一下,三天後討回話。禮嘛,就暫時不收了。
媒人一走,父親就找了阿雲:“阿雲,爹知道你的心思,特意給你留了三天。三天之內黃家再不來人,爹也沒法子了!”
母親拍著手道:“都是你將這丫頭寵的!方圓數十里,也就是韋家掛的頭牌,還上哪兒再找這種人家去!”
父親說:“錢是有幾個,家風並不好;而且阿大那孩子,也配不上咱們阿雲。還是等等再說吧!”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韋家及阿大的惡劣不逞,那是鄉親們誰都知道的。
母親還嘮叨說:“我怕你不是愛阿雲,是要誤她!過了這個村,可就沒有這個店了!”
父親安慰她:“不也還沒回絕嘛,很快就會有結果了。”
當天阿雲又去找了士則,士則只是默默流淚,一句話也沒有。也難怪他沒話,他真是沒法兒拿出一筆聘禮;除了自己,更沒有一樣東西能與韋家爭勝。
阿雲說:“士則,你帶我逃吧,逃出蓬萊,逃出登州,逃到沒人知道咱們的地方去。有我們這兩雙手,不信就弄不到一口飯吃!”
士則仍然只是嘆氣,不說話。
“你倒是說句話呀!”阿雲急了。
“逃不出去的!”士則見阿雲急了,才開口說道:“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才合法。私下裡婚嫁,要捱打受罰不說,婚姻也根本算不了數。一時半時還行,總不能藏頭藏臉過一輩子?還有,我就一個老孃了,她該怎麼辦呢?”
這可是阿雲沒想到的,她也不說話了。似乎只有認命一條路了!
韋家一直抓住不放,三天後果然又叫媒人來了。說過的話不能往回挪,黃莊那邊又根本連影兒也沒有,父親只好拍板了。見阿雲哭得像個淚人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