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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來的還是海里的淤泥和渣滓變來的,則永遠無從知曉。後來這一對“野胡”開始繁殖,短時間內它們的後代越來越多,以致遍佈全國,上下為害。“慧駰”為了除此一害,曾舉行過一次大狩獵,終於將全夥“野胡”包圍了起來;它們將大的“野胡”殺死,每個“慧駰”只留兩隻小的養在窩裡,馴養它們拖拉或者肩背東西;本性這麼野蠻的動物能馴服到這地步,也算是難能的了。這一傳說看來很有道理。那動物不可能是“依林赫尼阿姆錫”(意思是當地的土著),因為“慧駰”和所有別的動物者對它們十分痛恨;雖說它們生性惡毒,完全應當受到痛恨,但如果它們是土生土長的動物,大家也決不會恨它們到這樣的地步,否則早就把它們給消滅了。當地居民還忽發奇想,想用“野胡”來為自己服務,結果十分輕率地忽略了對驢這一種族的培養。驢這種動物文雅、溫順、規矩,容易養,也沒有任何難聞的氣味,雖然身體不如“野胡”那麼靈活,但幹活的力氣還是足足有餘的。假如說它們的叫聲不大好聽,可比起“野胡”那可怕的嚎叫來,總還是要討喜得多。

另外幾個代表也發表了相同的意見。這時我的主人就向大會提出一個權宜之計,實際上它是受了我這個暗示才想到這個辦法的。它同意前面發言的那位高貴的代表所說的,說是有這麼一個傳說,並且肯定那兩隻據說是它們最早看到的“野胡”是由海上漂到這兒來的;它們被同伴遺棄,來到這陸上,後來躲進山裡,逐漸退化,年深日久就變得遠比它們在祖國的同類要野蠻。它之所以提出這樣的看法,是因為它現在就有那麼一隻神奇的“野胡”(它指的就是我自己),這是大多數代表都聽說過的,不少代表也都親眼見過。它接著向大家敘述最初它怎樣發現了我;我的全身都用別的動物的毛皮製成的東西遮蓋著;我還有自己的語言,也完全學會了它們的話;我也曾告訴過它我來到這裡的種種奇遇;它看到我身上沒有遮蓋物的時候,每個地方都完完全全像一隻“野胡”,只是面板較白,沒有那麼多毛,爪子也短些罷了。它又說,我曾經想努力說服它,使它相信在我的祖國和別的一些國家裡,“野胡”是處在統治地位的理性動物,“慧駰”卻受到奴役。它說它發現我身上有“野胡”的全部特性,不過稍有幾分理性而略為文明罷了,然而從某種程度上說卻遠不如“慧駰”,就像它們國家的“野胡”遠不如我一樣。它說我還曾提到過我們的一種習慣做法,為了使“慧駰”變得溫順,它們小的時候我們就把它們給閹割了,那手術是既簡單又安全。它說,向畜生學習智慧也不是什麼沒有臉面的事;螞蟻不是教我們勤勞,燕子不是教我們築窩嗎(我把“利航赫”這個詞譯作燕子,其實它比燕子大多了)?因此那發明不妨用到這裡的小“野胡”身上,這樣不僅可以使它們變得較為溫順、善良,而且用不著殺生,一代之後就可以將所有“野胡”全都殺光。同時還應該鼓勵“慧駰”養驢;從整體來說,驢比別的獸類更有價值,此外它們還有這樣一個優點:驢子養到五歲就可以用了,別的獸類卻要養到十二歲。

這就是我的主人當時認為可以告訴我的關於全國代表大會的所有情況。可是它卻隱瞞了關於我個人的一件事,這事的不幸後果我後來感受到了,我生命中隨之而來的所有不幸由此而始;這事兒到下面適當的地方讀者會知道的。

“慧駰”沒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它們的知識全部是日耳相傳的。因為這個民族十分團結,天賦各種美德,完全受理性支配,跟別的國家又毫無往來,所以幾乎沒有什麼重大事件發生,關於歷史的部分,不用煩腦子去苦記就可以很容易地儲存下來。我前面已經說到過,它們不會生病,所以也用不著大夫。可它們倒是有用藥草配製的良藥,用來治療蹄(骨交)或蹄楔上偶爾因尖利的石頭造成的傷害,也可以用來治療身體其他各部的損傷。

它們根據日月的週轉執行來計算一年的時間,但不再細分到星期。它們對這兩個發光體的執行情況十分了解,也明白日蝕和月蝕的道理。這些就是它們在天文學方面的最高發展。

在詩歌方面,必須承認它們超過了其他全部有生命的動物。它們的詩歌比喻貼切,描寫細緻而恰到好處,實在不是我們所能學得來的。它們的韻文就富於比喻和描寫,內容一般不是寫友誼和仁慈的崇高觀念,就是歌頌賽跑和其他體力運動中的優勝者。它們的建築雖然十分簡陋,卻還是很便利,設計巧妙,可以抵禦寒暑的侵襲。它們有一種樹,長到四十歲樹根就鬆動了,風暴一刮就倒。這種樹長得很直,“慧駰”就是尖利的石頭把它們削成木樁(它們不知道用鐵器),每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