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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棄。

中央軍委鑑於林彪所報情況,於同日23時覆電林彪、鄧子恢及葉劍英、陳賡同意“陳賡兵團即由韶關、英德之線直插桂林、柳州斷敵後路,協助主力聚殲白匪”,鄧華兵團及兩廣縱隊獨立相機奪取廣州。

林彪仍不滿意“相機奪取廣州”的指示。在軍委覆電後的第2天,即11日10時,他又向軍委發出長達1000多字的電報,極力堅持他不打廣州的意見。他認為,如果打下廣州,在供應、財政、軍事等各方面都對我軍不利。繼續堅持“無論祁陽以北之敵能否被殲,目前我軍仍不宜攻佔廣東”。

葉劍英和四、十五兵團的負責同志收到軍委覆電後,立即進行了認真的討論研究。大家認為,林彪的意見是不符合敵我的雙方的實際情況的。因為,林彪估計廣州之敵會向西往廣西撤退集中,而據當時從香港等地得到的情報,敵人是打算在廣州外圍抵擋一陣,然後向南退入海南島或從海上逃跑。同時,我軍正高速向廣州前進,戰場形勢對我十分有利。

如果此時四兵團丟開廣州,西入廣西,不僅廣州一時不能攻下,到廣西也會由於路程太遠而趕不上,難以斷敵退路。

根據這些情況,葉劍英和陳賡於11日13時直接給林彪發報,堅持四兵團先參加打下廣州,再入廣西的原定作戰計劃,以免造成“兩頭失當”的局面。

林彪收到葉、陳來電後,於當天21時又致電“軍委並葉劍英諸同志”,仍主張暫不奪取廣州。但是他也不能全然不顧葉劍英等的意見,為推卸責任,他又在電報的最後增加一句:

“但如敵守廣州或我軍有可能在廣州或廣州以外求得消滅敵人有生力量時,則陳鄧兩兵團仍繼續向廣州前進,達到殲敵目的。”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