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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當辦公室。

我們把附近四處尋找地方,尊敬的卡斯伯特·斯科特喜歡學生諮詢中心,向我們免費提供了聖約翰教堂的地下室,我們甚至遊說當地郵局工程師為我們裝上電話,而不是讓我們按照慣例等3個月。不久,我們沒人注意到我們正在昏暗的地下室裡工作,周圍是大理石雕像和墳墓。

1969年11月兩個來自瑪麗裡本警察局的警官找我,他們提醒我注意1889年色情廣告法案和1917年性病法案,要知道,為救治性病做任何廣告都是違法的,這些法案原來是為了阻止庸醫騙取人們接受其昂貴而又無效的性病治療。我爭辯說我僅僅提供諮詢服務,我把患有性病的人都介紹給聖瑪麗醫院合格的醫生,但是警察十分固執:如果學生諮詢中心繼續公開提到“性病”之類的話,我將被捕坐兩年牢。

這星期前,我們成功地起訴瑪麗裡本警察局的一名警察,他在學生諮詢中心的一個客戶身上放置毒品。這個警察被降職,所以我懷疑這次訪問與此事有關。

我們適時地改變了在倫敦周圍分發的手冊中性病的稱謂,開始稱它為“社會疾病”。然後我們收到了很多患有粉刺的人的諮詢,而打電話求助性病的人數從60下降到10個。我們以為警察在詐騙,而且每星期幫助其他的50人值得冒受瑪麗裡本警察威脅的風險。於是我們重新提到“性病”,但我們錯了,1969年12月,警察再次來到地下室,逮捕了我。

我相應地受到兩項指控:按照1889年色情廣告法案,禁止為“下流的和淫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