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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興趣。復活節假期,我決定以媽媽為榜樣開始掙錢。當時我家剛從山姆裡·格林區的一頭——東村搬到另外一頭,那兒四處散落著許多穀倉、工棚和一些土地。我跑去遊說尼克加入計劃,他也從約克郡的學校放假回來,我們計劃在空地上種下400棵聖誕樹,下一個聖誕節前它們會至少長到4英尺高,那時我們就能賣掉它們。尼克和我同意一起做這件事,對半分成。

那個復活節,我們犁地,在農場的土地上播下400棵樹種。我們盤算著如果它們都長到6英尺,我們就每棵賣兩英鎊,這樣我們就從5英鎊買樹種的初始投資上,獲利800英鎊。接下來的暑假,我們去看這些聖誕樹,卻發現除了一兩個小樹枝冒出地面以外,其餘的全被野兔子吃了。我們瘋狂地報復,獵殺了很多兔子,一一剝皮, 1先令一隻的價格賣給當地的屠夫,但是離我們計劃中的800英鎊還差的遠。

聖誕節,尼克弟弟得到的禮物是一隻相思鸚鵡,這引發了我另外一個偉大的商業機會:養鸚鵡!我可以整整一年都賣它,而不只是在聖誕節前夜。我計算出它們的售價、會長得多快、飼料花多少錢,並說服爸爸建了一個大鳥舍。

爸爸不情願地建好了鳥舍,鳥兒長得很快。然而,我高估了當地的需求,即使山姆裡·格林區的每個人從我這至少買了兩隻鳥,我們仍然還有滿滿一鳥籠。一天,我收到媽媽的信,告訴我一個壞訊息,老鼠咬爛了鳥籠,鸚鵡都被吃掉了。很多年後,媽媽才向我坦白,她已經受不了每天清洗鳥籠,因此有一天她故意開啟鳥籠,所有的鳥都逃走了。

但是,即使所有的這些構想沒有賺錢,它們教會了我數學。我發現只有當我用實在的數字解決現實問題時,數學才對我有意義。只有在計算得種多少棵聖誕樹,或者喂多少隻鸚鵡時,數字才會變得真切,我才喜歡用它。但在教室裡,我仍然是一個數學上的大傻瓜。我曾經作過一次十分可笑的智力測試,我不能對其中任何數學問題集中注意力,人們一點都不知道這些智力測試經常是由一些學者憑空想出來的,這些學者對於外界的問題往往束手無策,而我,喜歡做真正的商業計劃。

我想我的父母向我慢慢灌輸了反叛的性格因子。1967年1月和2月間,我和喬納森開始討論如何改變學校的規定。雖然當時才15歲,我父母教育我自信能改變世界,因此看到斯托學校的管理,我肯定我能做得更好。我認為規則需要打破,斯托學校擁有的規章制度和軍隊一樣多——在我和喬納森 ·吉姆斯看來,它們中的許多條款是過時的、漫無目標。我和喬納森尤其地如下規定感到憤怒:當校隊在其他學校比賽時,任何一個不參加比賽的人必須去觀看比賽。雖然我們可以每天下午去圖書館,卻被強迫在每個星期六看校隊比賽。

我知道如果不是因為膝傷,我一定能入選校隊,這令我倍感沮喪,我寫信給校長:“我反對被迫觀看比賽,這純粹是浪費時間。如果有人不能夠參加校隊,他應該有權利利用自己的時間。我知道這嚴重違反了傳統,但是我堅持己見。如果這看球賽的450人不把時間花在看球上,哪怕使用來擦白金漢宮的窗戶,他們的收益也一定超過‘觀看他人獲得什麼東西’”。

另外,我試圖改變學校的用餐制度:

“我覺得要改善斯托,我們應該首先從社交上著手。許多男生渴望從有趣的談話獲得知識。談話最好的是時候是在吃飯時,但是在斯托,這是不可能。因為我們在大堂裡面吃飯時,每天都被安排坐在固定的座位上,身旁坐著同一個人。所以,我建議食堂裡可以自由選擇食物、自由入座,這樣不會浪費食物,還可以使你裁減至少一半的義大利和西班牙服務生。”

校長建議我把這些想法登在校刊上,但是我和喬納森想建立另一份觀點新穎的雜誌。我們想廢除勞役、體罰、強制性的教堂禮拜、看比賽和學拉丁文。所有的這些想法過於“革命”,無法在校刊《死拖人》(《史託人》)上發表,校刊的名字看起來倒是挺適合這些長期受罪的學生。

然後我們同其他有相似規章的中學聯絡,慢慢地,創辦一家校際雜誌的想法產生了。我在筆記本上記下各種名字:《今日》《焦點》《1966》、《摩登不列顛》和《訪談》;寫出我想要出版的東西,然後又再計算盈虧,這使我領略到數學包含的趣味。

我從《名人錄》上搜集到250名社會名流的名字,在電話簿上找到潛在的廣告客戶。我也寫信給懷特·史密斯(注:英國最負盛名的書籍連鎖店,零售網路遍及全世界),問他是否能讓我的雜誌上架。這樣,寫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