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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在這網站註冊過一個部落格,起初是為了向同類傾訴自己因為性向而產生的苦惱,時間久了漸漸開始寫日記發表心情,偶爾還會貼兩張照片,後來他的部落格越來越紅,連續兩個月在那網站的熱門部落格排行榜首出現,每天都會收到各式各樣的站短,他本來就不是去交友約炮的,有點吃不消,終於有一天默默刪掉了所有資訊,登出了那個賬號,後來再也沒上去過。

他很吃驚:“你看到過我的部落格?”

王齊點點頭,說道:“我就是看到那個才知道原來你喜歡男人,起初還覺得很古怪,你那麼聽話那麼乖,怎麼會喜歡男人?一好奇就每天都點進去看看,你整天說些怪話,還愛講你今天又怎麼倒黴了,剪錯了老師的布料,養的貓跑了,出門摔了跟頭,把微波爐炸了,煮泡麵又把劉海燒了。”

方士清臉紅的不行,他寫過些什麼他自己當然記得,那些倒黴事就不說了,他剛自己一個人生活,什麼都不會,一輩子最倒黴的恐怕就是那段時間。這些都還沒什麼,倒黴出了喜感就當是笑話看看,可他那時候寫的最多,偏偏就是王齊。

他當然不會寫出過真名字,也沒敢說夢中情人是姐夫,他給王齊起了個法文名,三五不時就會混在那些瑣事裡提起來,他部落格的粉絲都知道他有個愛而不得的直男意中人。印象最最深刻的一次,是他有一天睡午覺夢到王齊,醒來特別惆悵的在部落格上分享了那個旖旎的夢境,具體言辭他記不清了,大概就是寫的像個小黃文一樣,幾分鐘評論就破千,許多人在評論裡挑逗他,他氣得和那些人吵了一架,雖然他做小黃夢,可他對王齊的喜歡根本就不是那些人說的那樣,他想和王齊做那種事兒,是因為他熱烈的喜歡著王齊,和生理上的放蕩毫無關係。

那時候,他無論如何都想不到王齊居然會視奸他的部落格,如果早知道,打死他也不會寫那種東西。

王齊卻回憶得很開心,說:“我那時候每天都重新整理你那部落格幾十遍,就想看看你還能幹出什麼蠢事,一連看了幾個星期,覺得你真是可愛的要命,你那夢中情人就是個腦殘,是男的又怎麼了?你又為什麼非喜歡這種人?我還想,如果你喜歡的是我就好了,我才不嫌棄你有小*,你夢裡想的那些事我願意跟你一起做,雖然我還沒試過,但是我學習能力很強大,肯定能讓你滿意。”

方士清:“……”

王齊像是想到了什麼可笑的事,笑了兩聲才接著說道:“我以為那個人是你在那邊的學長,還去你們學校官網翻過你上幾屆學生的照片,看的眼都快瞎了,也沒找出一個能配得上你的,勉強有幾個還能看,我對著他們那幾張照片嫉妒了好幾年。如果早知道你喜歡的人就是我,那時候就該去法國操哭你。”

方士清:“……”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真能幹

王齊道:“後來你那個部落格忽然就打不開了,我有點空落落的,正好到了春節,你要回來過年,你姐說讓我去機場接你,你都不知道我那天有多高興,從早上起床就坐不住,一想到馬上就要看見你就渾身上下熱血沸騰。按說我們那時也認識幾年了,可那次我就像是第一次見你,重新認識你,我不是要去見方明妤的弟弟,也不是去見小舅子……”

他轉過頭看著身旁的方士清,微微笑道:“我是要去見我的心上人。”

方士清:“……”

他已經震驚到不知道該說什麼。

掰彎王齊的,竟然是他那個整天賣蠢的部落格。

從那時候算到現在,的確已經有五年多,到去年方士清回國工作之前的四年裡,他和王齊只匆匆見過幾次,也是每年春節的時候,方明妤和王齊大年初二去給方父方母拜年,中午在家裡吃一餐飯,吃完飯就匆匆忙忙離開。

方士清心裡有鬼,他不敢和王齊接觸,王齊看他他就會轉開頭,他害怕眼神接觸會暴露他見不了光的心思。

這樣說起來,他們竟然就是在彼此默默的暗戀裡毫不知情的走到了今天。

方士清很有些鬱悶,他問王齊道:“我是因為不知道你和我姐的婚姻有名無實,才只敢悄悄喜歡你,你為什麼不說?如果你說的話,我們可能早就在一起了。”

王齊說道:“你一直都對我那麼冷淡,我根本沒想過你會喜歡我。你回國以後,我約過你很多次,你每次都有事從來不肯出來,我想聽聽你聲音,給你打個電話還得搜腸刮肚的找理由,不然你一聽沒事兒馬上就說你忙得很,利利索索就要掛電話。你哪兒像是喜歡我?簡直是把我當仇人。”

方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