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8部分

總要求人辦點什麼事,找工作啦,辦個事啦,他們都會提這種要求。那些男人幫你一些忙,像換個煤氣罐啦,搭個順車啦,就讓你用這種方式做交換。掐一把捏一把什麼的也是常有的事,我很討厭他們。像這種人,我就一心想讓他辦完事快走,人格上感到受侮辱,好像有妓女的感覺。我和這樣的人做那事時一點也不想時間長,就想著快點快點。”

這位離婚女性還說:“性確實是人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我有時會感到心情暴躁,我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常有些男人來找我,有時我就解決一下,過後有吃了一丸藥的感覺。但是,真正的愉快來自真正的生理心理上的和諧。不但要有物質條件,還要有道德;不是交換什麼;不是低階趣味的滿足。我覺得,一箇中國女人要想得到這種和諧,很難很難。”

在感情與性的關係方面,女性與男性相比似乎更看重感情。

這是人們一般的印象,也是我從調查中得到的印象。我想如果這是事實,肯定與中國社會(其他許多社會中也是這樣)的男女道德雙重標準有關。似乎只有男人才可以有與感情無關的甚至是同陌生人的性行為,如果女人做同樣的事就很下賤。這種觀點走到極端就使一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感情沒有性的兩性關係,她們還是“好女人”;而在另一個極端,則有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性沒有感情的兩性關係,可是她們就會成為一般人心中的“壞女人”。

在感情與性的關係這個問題上,於是就有了三種立場:第一種是感情與性共存的立場;第二種是有情無性的立場;第三種是有性無情的立常羅素就主張感情與性的和諧共存。他曾這樣談論過有愛的性行為與單純的性行為中間的區別的:“愛情使我們整個的生命更新,正如大旱之後的甘霖對於植物一樣。沒有愛的性行為,卻全無這等力量。一剎歡娛過後,剩下的是疲倦,厭惡,以及生命空虛之感。愛是自然生活之一部,沒有愛的性行為可不是的。”(羅素,孫珉編,第85頁)

比較激進的有情無性的立場甚至會認為情與性是相互傷害、相互對立的。持這種立場的人們有兩種相輔相成的徵候,即適用於男性的“聖母娼妓綜合徵”和適用於女性的“聖徒罪人綜合徵”。前者是男人把妻子和情人視為聖母,純潔無暇,不可用自己的性行為玷汙她,而只能同娼妓或放蕩的女人發生性行為;後者則是女人把丈夫和自己所愛的男人視為聖徒,不可玷汙,只能同壞男人發生性行為;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持情與性不能相容的觀點。有古希臘雄辯家德莫斯特尼斯(Demosthenes)的話為證:“我們擁有妓女為我們提供快樂,擁有侍妾以滿足我們的日常需要,而我們的妻子則能夠為我們生育合法的子嗣,並且料理家務。”還有美國的斯托克哈姆(Alice Stockhem)所說:任何一位要求兩性結合的丈夫,除了獲得子嗣之目的外,都是在使其妻子變成為私人娼妓。(轉引自坦娜希爾,第106、382頁)蘇格拉底曾公開譴責肉體之愛;柏拉圖也只讚賞心靈之愛,不讚賞肉體之愛。柏拉圖曾說:“任何一種快樂都不如肉體的愛來得更巨大、更強烈,但再沒有什麼比這更缺乏理性了。”(轉引自凱查杜裡安,第582頁)

日本一位影響極大的積極反對肉體之愛的思想家倉田百三則說:“我堅信性茭在任何情況下,不管是夫妻之間還是相愛的人之間都是絕對的惡。我屢屢聽到‘不想進行沒有愛的性茭’這樣的話。然而,即使有愛也不應該性茭。……也許有人要說那樣做將不能生兒育女,人類將要滅亡。然而,即使人類滅亡,惡仍然是惡。其道理正如人如果不殺其它生物,人類就要滅亡,但殺生是惡一樣。”(轉引自安田一郎,第4頁)有人並不認為性就是惡,是與愛截然對立的,但仍認為,性與愛處於一種此長彼消的關係中,性多了,愛就貶值;性慾被禁,愛情反而會增加。弗洛伊德就曾表達過這樣的觀點:“當我們毫無阻礙地便可獲得性滿足時,例如在古文明的衰落時期,愛便變得毫無價值,生命也呈現一片空虛。……事實上,基督教的禁慾趨勢曾創造了愛的心靈價值。”(轉引自羅洛梅,第115頁)這就是說,性的滿足會損傷愛;而性的禁制才有利於愛的產生。羅洛梅也認為,心理及精神上的裸露所產生的親切感,遠比性茭時肌膚相親所產生的親切感更能令人回味無窮。他抱怨現代人有性無愛的傾向: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希望擁有愛而避免肌膚上的交歡,而現代人則希冀肌膚上的交歡而避免陷入戀愛。(羅洛梅,第56、59頁)與有情無性的主張相反,一位人類學家記錄了某個原始部落文化中的有性無情的性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