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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生活。

蘭妮特生長在洛杉磯中產階級家庭裡,7歲時父母離婚。但與瑪麗亞不同,直到今天,蘭妮特還一直與她父親聯絡密切,她與兩個姐姐和母親的關係很近,她們就住在附近。她有一個超級大家庭,全國到處都有她的朋友。蘭妮特不喜歡反文化運動;高中時她是拉拉隊隊長,大學時加入了婦女聯合會。如今她已經完成了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政策的雙學位,正要趕赴東海岸的工作崗位。

蘭妮特性格外向,有魅力,經常有男朋友,但她說從來沒有過相處時間超過七個月的異性。那時她不信守心靈伴侶這種理念。“或許我出錢買這個婚姻的神話,”她說,“我想要的伴侶圍繞在我身邊,能和我聊天,陪我做事,和我同睡。看到我那些成雙成對的朋友,使我想到如果我不結束同伴侶的關係,我就會失去很多良機。”婚姻是必須履行的責任——因為她的所有朋友都在這樣做——比蘭妮特理想中的那種“神話故事”看起來更有強迫性。

蘭妮特只約會黑人,她偏愛黑人,她也瞭解統計數字很不樂觀,適合於事業成功的美國非裔女性,而且證明可信賴的黑人男性簡直就是鳳毛麟角。她調侃道:“如果我到35歲時個人問題還沒有解決,我就開始找白人約會,要是到了40歲還沒有成家,我就開始找女人約會。”可是似乎這兩種都沒有可能性。

七年多過去了,現在45歲的蘭妮特還是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