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信任程度很高,而且還認為這些人在專業能力上也比其他人要強!
其實,對兩種信任的混淆在工作中也有其他的表現方式,比如“人、事不分”就是一種。“對人”與情感信任有關;而“對事”則與認知信任有關。在企業對員工的績效考核中,如果一個員工的工作表現不盡人意,而主管會由此得出這個人工作不夠努力、性情懶惰的推論,就是由認知信任波及情感信任,從而使下屬難以接受,更別提改正。假如主管就事論事,客觀地從多方面尋找原因和解決方法(比如工作難度太大,任務定義不清楚,資源配備有欠缺,或者對員工訓練不夠),員工就會樂意接受並積極想辦法提高自己的工作績效,企業的目標就會更快地達到。
因此,正確區分認知信任和情感信任的基礎,並且認識這兩種信任在工作實踐中對我們判斷他人時可能造成的不同影響,對企業實現公平客觀的管理會有較大的益處。(2007年9月於美國西雅圖)
少數人的力量
我們對以下的情景大概都不陌生:
你是公司招聘委員會的成員,你們正在開會討論一項重要人事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