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第13章
現在,只覺得他真正需要的是我,我很滿足。雖然桃子和“我老公”都很需要對方,直到現在。但彼此畢竟曾經相互傷害得太深,而且各自都有了新的經歷、新的生活,要回頭,很難。桃子覺得有點遺憾。她想過,如果晚點結婚,大家都成熟一些,也許會好點兒。桃子又眯起她那夢幻般的眼睛,說:“作為女人,我得到的關愛不少,我已經知足了。”她希望大家在婚姻生活中多一分責任,多一點溝通,多一分理解,多一點忍讓。 2002年11月15日,老鄭特地從揚州趕過來,跟我講了他和前妻的故事,說他不想復婚。我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比我更寬容小孩她媽比我小9歲,我們是一個單位的。當初談了幾年戀愛,到準備結婚的時候,我已經不想結婚了,原因有兩個:一,她的性格過於活潑,跟我差距太大,我不太喜歡;二,她在男女同事交往上比較開放,特別是跟孫偉關係過於密切,雖然沒覺得有什麼明顯問題,但我還是不願意她那個樣子。我當時考慮,一個單位的,談了那麼長時間了,大家都知道了,不談了,會不會對她打擊太大?也許是我自作多情;再一個,開始她父母是不同意我跟她談物件的(一個因為我比她大得太多,二個我長得也不好看),後來,他們同意我們的事了,再後來他們對我很滿意,如果我們又不談了,兩位老人會不會不能接受?所以,不想結婚,還是結了。結婚幾年,到1994年,終於出現問題了。那段時間我在業務部門,經常出差,天南地北地跑,一年中有大半年時間在外面。畢竟在一個單位,我經常有所耳聞,她和孫偉關係不一般。我當時想,好歹是夫妻,不應該小肚雞腸、疑神疑鬼
不想復婚 的。我努力想表現得大度一些、寬容一些。我自我安慰:也就是男女同事接觸多一些,能有什麼?1995年,有一次我出差回來,夜裡兩點多鐘到家,她不在。當時我沒有什麼氣憤,真的,我只是想,強扭的瓜不甜,你看不上我了,沒什麼,離婚吧。我以為這一次肯定離了。但她痛哭流涕的,我感覺她的眼淚不會是假的,不是害怕什麼而流淚的,她確實很後悔。緊接著幾天,她哥哥嫂子也一次次找我,向我賠禮道歉,很誠懇。男兒膝下有黃金,她哥跪下了,讓我原諒她。當時她父母去世了,她哥比我大,我們一直處得不錯。更重要的是,當時小孩實在太小。我原諒了她。這事過去之後,我沒有以居高臨下的態度對待她,相反,我努力維護她的自尊。直到今天,我家裡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們離婚的真正原因。平時開玩笑,我都很謹慎,努力避免傷害她。但時間不長,我發現她又跟那個人通電話了,我就不舒服了:“你當時保證絕不再跟他來往了的,而且你還說你對這個人很厭惡了”她說是我造成的,我平時總用異樣的眼光看她,自覺不自覺地讓她感覺我很厭惡她,她在我面前很自卑,感覺很壓抑,她想找人傾訴。我用心良苦,平時那麼小心地避免這方面的話題,她還說我有這個問題,我覺得很委屈。我說:“我是很寬容的,我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比我更寬容,我認為你是找藉口,這是一。第二,就算你壓抑,你要傾訴,我可以理解,但你有幾個關係很密切的同性朋友,你可以找她們嘛;如果你認為同性朋友不能理解,你哥哥對你很關愛,你可以跟他傾訴;再退一步,你不想讓你哥哥煩,你能不能另外找一個男性說說,不要太刺激我?”她還說:“你不跟我說話,我不能找人家說嗎?”其實我自認為感情還是比較細膩的。本來我很注意跟她交流,但她不聽,總說我是說教,是給她“上課”,時間長了,我就不說了。平時,我注意製造一些氣氛,出差在外,總要打打電話、寄幾張明信片,她過生日,我總要送件禮物、寄張賀卡。後來我不做了,老實說,不是忘了,是不想做。我像吃了一隻蒼蠅。從此兩個人的感情交流就更少了。從離婚到現在,我沒後悔過我在家裡,經常電話響了,我拿起話筒,又沒聲音了。我估計是那個人,但沒有實據,我就沒講。到1997年,有一天,那個人又打電話來。那天他喝了酒,知道是我接的,他也講話了,直接要找她。我問找她幹什麼,他說找她講話。我把電話給她,她鬼鬼祟祟講了幾句,掛了。過了半個小時,她說她要出去一下,說王曉紅找她,約好了的。王曉紅是她一個女同學,跟她關係一直很好的。我知道,她絕不是去找王曉紅,肯定是去見那個人。我沒阻攔,也沒說什麼。我已很冷漠了。巧了,她剛走一會兒,王曉紅打電話來了。我說她去找你啦,她一愣:“她來找我啦?”馬上又說,“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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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等她呢!”一個小時左右,她和王曉紅一起回來了。王曉紅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