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妒忌,使得你們偉大的莎士比亞筆下的伊阿古——以職業的觀點來看——用極高明的
手段犯了罪。”
“怎麼高明法?”我的興趣被提起來了。
“自己不動手,讓別人替他幹。在今天,儘管一個壞蛋明明是罪惡之源,但只要他
沒有具體去幹,你就沒法把手銬往他手腕上戴。但這不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課題。那麼,
從任何方面來看,我們的這個案子會不會是妒忌引起的呢?誰有理由妒忌這位小姐呢?
如果說是另一個女人,就只有賴斯太太。不過據我們所知,她與尼克之間並無嫌隙。當
然,這個推論僅僅立足於(就我們所知)這一點上。可能還有我們不知道的情況。
“最後還有一個動機,懼怕。是不是什麼人有把柄落在尼克小姐手中呢?她是否知
道了一件對另一個人的生命構成威脅的事情?如果是這樣,我們可以準確無誤地指出,
她本人還沒有意識到她已經知道了一個可以置某人於死地的事實。這是可能的,你懂嗎?
這是可能的。要是果真如此可就麻煩了。因為她是無意中不自覺地掌握著這條線索的,
因而她便無法告訴我們這是一條什麼線索。”
“你真的以為有這個可能?”
“這只是個假設。當你把其它的可能性都排除了還是找不到理由來說明動機,就只
能回到剩下的可能性上面來——既然別的都不是,就一定是這個了”
他沉默良久。後來他從深思中驚醒過來,取一張紙放在面前動起了筆。
“你寫什麼?”我好奇地問。
“我的朋友,我要把尼克周圍的人列出一張表。如果我的論點正確,兇手必定就在
這張表裡了。”
他寫了大約二十分鐘,然後把這張紙推到我面前。
“就是這個,我的朋友。這就是我們所得到的名單。”
這張表是這樣的:
一、埃倫
二、她的當園丁的丈夫
三、他們的孩子
四、克羅夫特先生
五、克羅夫特太太
六、賴斯太太
七、拉扎勒斯先生
八、查林傑中校
九、查爾斯·維斯
十、?
評述:
一、埃倫
可疑之處:聽到兇殺時的舉止言語,製造事故最為方便。最易獲悉手槍所在,但破
壞汽車一事似非此人所為。且作案之周密果敢也非此人所能企及。
動機:無。除非有尚未被知事件引起之仇恨。
注:進一步查明其身世及與尼克之關係。
二、埃倫之夫
可疑之處及動機同上。但有可能破壞汽車之剎車裝置。
注:應與之一談。
三、埃倫之子
此人尚幼,可排除。
注:應與之一談以期發現新線索。
四、克羅夫特先生
僅有一可疑之處,即二樓系尼克小姐之臥室,他對與我們相遇的那次上樓之解釋是
否屬實。且對此人之身世一無所知。
動機:無。
五、克羅夫特太太
可疑之處:無。
動機:無。
六、賴斯太太
可疑之處:尼克進屋取衣系應此人要求。想造成尼克系謊言大師之印象。故她對此
前發生的那些事故之說法不可信。那些事故發生時此人不在塔維斯托克,在何處不明。
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