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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雖然,已經過去那麼些年月了。

我如今在燈下寫的這些文字,希望君畫他一直都不要懂:

那個夜裡我做了一個夢,城堡裡等待救贖的原來一直不是公主而是一個小王子,他的名字叫顧舒。

第12章 君畫

我很努力地去忘掉那件發生在我們之間的、很不愉快的事情。不約而同地,他也選擇了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不知道好還是不好。

後來讀高三了,更是無暇在乎。除了學習還是學習。他比我更甚,已然一個瘋狂的賭徒。我看不清他的賭注,只是猜測,他必定不留餘地,一條退路都不會留給自己。我是不如他那麼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的。雖然,是很希望自己也有明確的目標,卻又有點不喜歡世界單純到除了考試成績還是考試成績。

而作為朋友,我希望自己會是他最堅強的後盾。我很想陪他一直瘋下去,很想站在他身邊,和他一起去實現夢想。我也可以是很殘忍的人。可以和他,一樣地努力,一樣地不顧一切,一樣地如同一個殺紅了眼的賭徒般瘋狂地進行最後的角逐。

至少一開始的時候,是這樣的。

後來……學習壓力越大,越覺得內心情感世界的空虛。人也就開始迷失了。

……有那麼一段時間,覺得有什麼東西,早已在心裡紮了根卻在這個時候突然被啟用正努力破繭而出。有很多很多莫名炙熱的情緒,在心裡翻滾沸騰,很想自燃爆破,卻又苦苦找不到導火線點火,沒有破裂的突破點,無法宣洩。安慰自己,大概,是寂寞。偏偏這樣的安慰,是於事無補的,結果越來越難受,被反覆苦苦折磨。於是就想:不如找些什麼精神寄託,發洩自己過分多餘充沛的情感。由此發展到,神差鬼使般地想找個人來體驗一下戀愛。

其實在高三,拍拖戀愛什麼的實在很家常,再加上我又是徹頭徹尾的行動派,感覺有點喜歡同級的一個斯斯文文、人很溫柔善良的女孩子,於是就——“禽獸之”了。雖然不想用這樣的詞,不過後來終於覺悟到自己當日的行為有多麼草率不負責任之後,就覺得那樣真的很禽獸——竟然為了不再寂寞,就將自己莫名其妙的情緒強加於他人身上……

說起來,做得也不算太過分出格,至少小嘴沒親,小手不牽,雷池未越。說喜歡也並不全是。因為和她在一起就會莫名地開心,會呆呆的變得不善言辭,花原本就不多時間陪她在一起,過過走廊走走樓梯逛逛操場,做很簡單的小事但都會覺得很溫馨,好像挺有樂趣的。

那時候的想法是:不就是學習之餘花那麼一點小心思去哄哄女孩子嗎,小CASE,SO EASY啦,絕對難不倒我這麼絕頂聰明的!看我學習不也照樣跟得上?所以完全不擔心戀愛會影響學習,跟自己說:只管盡情體驗一下戀愛的樂趣就對了。

那個時候學校廣播站超愛播農夫的歌,那個連聲音都超級混混的主唱在歌裡RAP:“愛情繫好玩但5好玩愛情”,我還笑過他傻,明明其身不正,還裝什麼假正經,就算“此地無銀三百兩”也不要做得這麼明顯。你看我拍拖都拍得那麼低調,這也是低碳生活的一部分!年輕有資本,為什麼不可以好好玩,不及時行樂,還真想給人生留下諸多大大小小的遺憾?我又不是吃素的,也不想年紀輕輕就出家,為什麼不可以找個女孩轟轟烈烈拍場戀愛演場狗血一點的青春偶像劇?

每天去上學都到的很早,其實就是為了比她早到,替她打好開水放她桌面上讓她小小地感動那麼一下。事實上生活仍天天無不如此,單調而又高度迴圈的小節,我每天幫她買早餐,然後為她打好開水,再回教室提前早讀做做習題什麼的。

可是有天就那麼湊巧,我在打熱水的開水房碰到了子顏。因為要談戀愛,所以冷落了兄弟——本來高三以後就一起上學下學,拍拖了以後也很久沒和他一起走了。結果那天見到他,我居然莫名地心虛。於是馬上轉移視線,打算假裝“觀察天氣”,覺得這種情況下,一般都可以用一句“今天天氣很好”給忽悠過去。

開水房裡有高高的小天窗內,透進早晨的一縷陽光,那束光照入高大、狹逼而又略顯昏暗的空間,我看到揚起了灰塵沸騰的空氣裡光溶膠清晰的Tyndall效應。一邊在想他會不會也注意到,一邊在腦海裡掠過剛複習的化學必修二的內容,學習這個知識不過兩年不到的事情。彷如一場記憶中的場景,充滿陳舊卻又溫馨的氣息。現實與回憶的交集裡,是子顏陪在了我的身邊——

日光照在他栗色的頭髮上漾出淺淺的光暈,他整個人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