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康涅狄格州,菲爾菲爾德縣的一個小城鎮里長大的。小時候我特別喜歡周圍的郊區——到林子裡去野營,參加少年棒球俱樂部,到沙灘上去遊玩,如此等等。後來我到安多佛去上預科學校,開始成績還不錯,後來掉了下來。臨畢業大約一個月時,我被開除了……”
“你幹什麼了?”
“沒啥大不了的。學校有一個什麼五大規章。一個週末,為祝賀自己考上了哈佛,我全給趕上了——擅自離校,酗酒。他們還逮住我撒謊,因為我簽字說自己回寢室了。最齷齪的是第五條——行為有失紳士作風——他們給我強安的罪名。我提出了異議,但沒什麼結果。”
“結果呢?”
“我就乘火車回去了——那是我人生中走過的最漫長的一次路途。當我灰頭土臉到了家,我父親幾乎看都不看我一眼。”
“哈佛那邊呢?”
“他們沒要我。後來我又申請了一次,但沒上,結果只好去了密歇根大學。”
他還談到他的父母。他父親是紐約一位頗有成就的律師;母親愛上了另一個人,在他14歲時就走了。
“因此你就去上預科學校了”,她說。
“對。”
“肯定很難過吧。”
“我想,開始是這樣吧。她走了兩年後就死了。她和那個男人住在一起,正打算結婚,突然就這樣死了,是動脈瘤。剛還坐在床上梳頭,一轉眼就死了。”
“你當時是什麼感覺?”
“很迷惑。我對自己說,是報應。”
“但你並不相信。”
“是的。”
“那是你父親撫養的你了?”
“基本上算是。”
“他後來結婚了嗎?”
“結了,3年前。”
“因此少年時候你生活中沒有女性。”
這是一個陳述句,不是問句。真奇怪——以前他從沒想到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