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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將自遭禍,累及城中士女。我軍欲脫無辜生靈之慘禍,六月二十七日以宇喜多秀家將軍名義,切實勸告開城,可是頑泯之鮮將不聽,遂蒙玉石俱焚之災害……)

晉州屠城,使得明廷懷疑日方是否真有言和的誠意。圍繞和戰方針,朝廷中黨爭激烈,互相攻訐,宋應昌雖然也曾上書請求議和,但畢竟是有違本心的舉動,見勢不好,乾脆請求告老還鄉,惟獨兵部尚書石星堅決言和,認為平倭不利急戰,應該先集中力量消滅播州楊應龍的反叛(萬曆三大徵另一徵)。

接替宋應昌經略職位的另一文臣顧養謙,對軍事更加一竅不通,心中生懼,亦出言附和石星,贊同封關白平秀吉為日本國王,以止邊釁。在這種情況下,明神宗採納了石星的建議,先禮後兵,如果和議有變,再動武不遲,並派使者到日本名護屋與豐臣秀吉做了初步接觸。

日軍在朝鮮軍身上找到了久違的勝利感覺後,氣焰重又變得囂張起來,加之撤到沿海,補給有了保證,於是要求和明朝重開談判。提出了講和條件七項:

一、迎明廷皇女為后妃。二、恢復貿易。三、兩國大臣之間互換親善誓約。四、分鮮地為二,北部四道及國都歸鮮,其餘部分割讓給日本。五、朝鮮應遣送王子及大臣各一二人赴日為人質。六、去歲為日方所擄獲之鮮王子二人放還。七、朝鮮君臣應親書誓辭,累世不得達約。(《中日戰爭史》,卷六,第253頁)

這七項條件,可以說是日軍前線將領為了取悅豐臣秀吉、並掩蓋失利真相的痴人說夢,簡直把明軍當做了戰敗一方,連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