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飯了,但他就是能分辨出那次我說的是真是假。不過還好有通訊網路聯絡,所以也沒覺得太難過,很快我就習慣了只靠手機和電腦與他聯絡的日子。
每年寒暑假的時候,他都會趕回國來。雖然他的假期只有短短一兩個禮拜,但每次我都很開心,也倍加珍惜和他待在一起點滴時光。
就這不知不覺過了三年,他終於回來了,卻更加忙碌起來。
一回國的他便被華娛賞識簽約,為華娛旗下的明星做造型。我當時還挺開心的,因為華娛目前算得上是內地比較火的影視公司了,眾多一線大腕混跡其中,際遇什麼的從來不缺,鯨魚這麼有才,紅是早晚的事兒。
但我沒想到他竟然成了裴娜的御用造型師。
後來鯨魚告訴我,原來華娛的老總是裴娜她哥,親哥!
我說為什麼她長得不怎麼樣,演技更是不怎麼樣,還是三流藝校出身,怎麼剛出學校就在娛樂圈混得風生水起,那些大導演的大片兒搶著讓她當女主角,而即使現在她紅得發紫,也鮮有關於她的負面新聞。
我那時候還鬱悶,怎麼這廝大學時代的輝煌太妹史沒被爆出來,還被打造成了一枚清純玉女,當時我以為丫是被導演們潛了,但覺得她那個傲嬌氣質,不大可能陪那些猥瑣大叔睡覺。
現在算明白了,人家裡就是拍電影的,當然是想怎麼拍怎麼拍。
至於她那些劣跡斑斑,洗白實在太容易了。
作者有話要說: 談戀愛的姑娘最能作的說……
☆、自欺欺人的陀螺
關鍵是裴娜她賊心不死,利用特權將鯨魚攬了過去,還頻頻拉他出來曝光,緋聞四起得厲害。我不是個小心眼的人,而且鯨魚一直都表示,他是我男朋友,我應當相信他,我還真就信了他的邪!
還記得那晚,他要趕航班出國,公司安排他去美國進修兩個月。我對此已經習慣,他經常隨裴娜的團隊四處蕩,一會兒米蘭時裝秀,一會兒戛納走紅毯,一會兒又是電影首映禮,經常十天半個月才回江城一趟,待不到半天的功夫又急著趕飛機。
所以我只是在心底幽幽嘆口氣,囑咐他注意安全保重身體,剛要掛電話,他突然說,出來一下,有件事和你說。他語氣平淡自然,我怎麼也沒想到這件事是求婚。
站在廣場昏暗的燈光下,我呆呆地看著單膝下跪的鯨魚,很是惶恐。
“什麼意思?”我問。
“本來都快到機場了,突然左右眼皮一齊跳得厲害,不知這預兆福是禍,也不曉得我當時是怎麼了,腦子裡第一個念頭就是把你娶了,所以先趕回來把婚求了,以免夜長夢多。”
說著,他抬起頭,一臉天真無邪,雙目虔誠堅定。
可、可這是什麼破理由?你也忒迷信了吧?
“趕得太急,沒來得及買鑽戒,先拿這個湊合一下行麼?”說著,他將鑰匙環解下,舉到我眼前,那清澈的眼眸閃著徵求閃著渴望,煞是楚楚可憐。
在一起五年,我那顆小心臟,從來就對他沒有過抵抗力,自然是感動得一塌糊塗頻頻點頭。他笑得愈加清俊好看,摟著我說等他會來我們結婚,還說五十年後要一起跳廣場舞。
跳廣場舞?我苦笑,眼睛裡卻模糊一片,你都換了舞伴,怎麼求婚的“戒指”忘了要回去。
站在公司大門口,我伸出手,將攥在手心的鑰匙環扔進垃圾桶,然後深呼一口氣,神色自如地去上班。
既然失了諾言,也就換不回真心,空留信物只會添堵。
這些天我像瘋了一樣的碼字,抽了一樣的工作。
小說因為故事構架太龐大,人物情節太複雜,加上太多伏筆預設要揭秘,一直被我拖著無法完結。
這也怪我,故事一開始,為了產生精彩刺激和迷離撲朔的效果,促使讀者們追文,我使出渾身解數賣弄玄機,拿出全部智商設定懸念,人設和情節也一再擴充和拓展。
因為剛開始,我寫文是在網上連載,所以這招很奏效,很快吸引了很多網友圍觀,我所蹲點的網站也與我簽了約,《封神傳說Ⅰ》得以出版並暢銷一時,然後從第二部開始,小說便在網站合作的小說雜誌上連載。
可以說我這個頭開得是相當成功,但麻煩也隨即而來。故事的結構網撒得太大,線頭脈絡太多太雜,要想將故事填得天衣無縫,只能撒大謊來圓小謊,而我的智商又實在有限,往往一個謊牽扯出另一個謊,於是這個坑就越填越大……
到現在,填了快十年也沒填完這個巨坑,我深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