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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一名研究員把1950年6月28日總督府的一份會議檔案拿給我看。原來在這次會議上,政治部主任奈傑爾·莫里斯建議在我和芝從英國回到新加坡時,立刻扣留我們。但是警察總監福爾傑,也就是那位不久前邀請我們到他在德凡郡的老家度週末的先生卻不同意。會議記錄還進一步記述總督、英軍總司令和輔政司支援福爾傑的看法。他們認為我們兩人都出身名門,如果逮捕我們,公眾的反應一定很壞。相反地,他們表示如果善待我們,並把我們爭取過去,那就有利無弊。有人認為英國駐東南亞最高專員麥唐納,〃就是…個適當的東道主,因為他經常邀請學生共進晚餐〃。事實上,我們返回家門幾個月後,麥唐納便邀請我和芝到他府上做客。

第十一章 決定做點事

儘管受英文教育者一向得到政府優厚的待遇,而且壟斷了政府部門和專業方面的工作,但有一些滿懷理想的人,卻經受不住共產黨對反殖民主義者的誘惑。如果我們置之不理,或者無法動員他們組成一股有效的政治力量,那麼,最終得利的將是馬來亞共產黨。

當福克斯先生讓我在〃威廉勒伊斯號〃頭等艙苦等的時候,我走到甲板上向父母親、天耀、金滿和祥耀等家人招手。他們跟幾個朋友,包括韓瑞生,到碼頭來接我。芝的家人也在等她。但是我們下船後,便各自回家。她跟著父母親回到巴西班讓,我則乘坐一輛由馬來車伕駕駛的藍色史都巴克牌舊轎車,回歐思禮路住家。這輛車是母親買給我的,連車伕也僱好了。母親經營一間寄宿公寓,又是多個銀會的會頭,生意搞得不錯。當年在華族家庭主婦當中很盛行搞銀會,因為參加銀會比向放債人借錢要光彩些。

最初幾天我覺得很不舒服。在英國四年,我適應了涼爽乾燥的氣候。8月份新加坡的高溫和溼氣,使我感到很睏倦。最初幾晚難受極了。我把睡房裡的吊扇調到最快,把兩扇落地長窗開啟.房門半掩,讓空氣多多流通,還是無濟於事。最初幾晚,汗水溼透了睡衣,我不得不起身三四次,用冷水淋浴並更換睡衣,搞得筋疲力盡。由於我沒有適合在熱帶穿的衣服,白天也跟晚上一樣熱得渾身很不舒服。

可是新加坡也有許多好現象。自從1946年以來,它不斷向好的方面發展。街道上汽車多了,商店裡物品豐富了,食物也增加了。本地的飯食尤其可口,我已有四年沒嘗過。雖然〃威廉勒伊斯號〃郵船的菜餚跟過去英國的普通伙食相比已經大有改善,卻還是缺乏海峽土生華人用大量香料烹調而成的菜餚所具有的各種不同的滋味和特色。

我外出探望舊雨新交,重新建立聯絡。一天,我拜訪了一位在司法部門任職的朋友,正要離開最高法院時,遇見著名的海峽土生華人律師王長輝。本地報紙曾經報道我回來的訊息,而且對我和芝在劍橋大學取得優異成績也做了顯著的報道,這引起王長輝的注意。他問我是否有興趣到他和黎覺所設的黎覺與王律師館當見習律師。我表示有興趣。他隨即安排我第二天去見他的資深合夥人黎覺。

黎覺是英國約克郡人,大約60歲。他是在英國取得律師資格後,30年代初期開始在新加坡執業,他後來娶了一個華族女子為妻,婚後沒有生育,領養了幾個華族小孩。他才智出眾,脾氣暴躁,但是聲音很小,這跟他的矮胖身材和肥大腦袋相比,顯得很不相稱。他發怒的時候,滿臉通紅,說起話來幾乎語無倫次。他精力旺盛,一天到晚滿頭大汗,只好用一條大手帕抹了又抹。他建議我當他個人的見習律師。這樣,我將坐在他的辦公室裡,有兩架大型冷氣機散發出冷空氣。冷氣機噪聲很大,但夠兩個辦公室使用,所以相當涼快。在英國時,我決定不到律師館實習以獲得執業律師的資格,因此,回到新加坡後,我得實習一年才能獲得執業律師資格。這期間,黎覺每月給我5OO元薪水。

我幾乎馬上就上班。我先定做了幾件適合在熱帶穿著的衣服,有白斜紋布長褲和輕便的泡泡紗外套。我也買了幾件棉質網眼襯衫,能透風,但同樣無濟於事,我還是汗流浹背。每一次上了法庭回來,總是渾身溼透。但是,帶著渾身臭汗進入黎覺通風良好的冷氣房間,後果也很糟糕:我因傷風咳嗽而病倒。不久,我學會每次回到辦公室,先用冷水洗臉,等到身體轉涼後,再換上我留在那兒的乾淨衣服。

冒失青年上門提親

我有了工作之後,第二項任務就是拜訪芝的父親柯守智。他身材高大,精力充沛,是一個自學成功的人,當時擔任華僑銀行總經理。他透過函授課程,自修會計學和銀行學。他不是靠裙帶關係也不是靠金錢升職的。他全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