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即便是被採納了,也不是立馬就會頒佈執行的,總要經過一番調查和試行,看看民間有什麼反應!諸卿還有什麼建議嗎?”
李泌站出來道:“大王,臣認為既然監獄爆滿了,可以考慮把一些重刑犯人關在當地駐軍軍營附近,由駐軍派兵看守,讓這些重刑犯進行勞作,這樣既可以減少開支,又可以讓他們養活自己,甚至還能為軍隊創收增加軍費!”
眾臣對這個建議議論起來,都很認可這個建議,趙子良點頭道:“的確是一個不錯的辦法,可以考慮!”
鄭三站出來說道:“大王,李大人的辦法不多,不過重刑犯畢竟只是少數,就算全部拉到軍營附近關押幹活,也解決不了監獄牢房爆滿的問題。臣認為剛才甄大人說的用錢財進行贖買的辦法可以考慮一下,不過不是所有的罪行都可以用錢財贖買,只有違反治安、夠不上判刑的犯人才可以用錢財贖罪,這些人一般會關押在監獄半個月或者一個月,而且這些人佔據犯人當中的大多數,如果允許這些人用錢財贖罪,不但可以緩解監獄勞煩爆滿的問題,還能夠為朝廷增加一些財政收入,而且由於這些人都問題不大,就算出去也不會造成多大的危害,況且由於罪行較輕,用來贖罪的錢財不用太多,即便是窮人只要找親朋借一借、挪一挪也是可以湊齊的,有錢人就更不用說了!但是隻要罪行達到坐牢三個月以上就不能用錢財贖買了,這也是為了維護律法的威嚴設立的一個界限!”
趙子良心說,尼瑪這不就是說的保釋嗎?交的錢就是保釋金嗎?
第1305章 君心深似海
鄭三提出允許違反治安的人用錢財贖罪這一建議引起了朝堂上官員們的廣泛討論,畢竟這些官員家中都有子侄,小孩子嘛,誰不會犯點錯?如果能用錢財讓他們犯事的子侄少受一些罪又有何不可?
諫臣裴佶又表示反對道:“不可,倘若有人打架鬥毆,一方把另一方打成重傷,打人的一方如果家中有錢或者是官宦之家,而被打者是窮人,那豈不是打人者只要交點錢就能像沒事人一樣大搖大擺的走出牢房?如此,天理何在?”
鄭三道:“不然,既然是打架毆鬥,在花錢贖罪之前就要在巡捕局的主持下,打人者要請醫者給被打者治傷,還要賠償,賠償必須要讓傷者滿意,雙方達成諒解,如此才能花錢贖罪,這不僅僅適用於打架鬥毆,同樣也適用於其他民事糾紛!而且打架毆鬥致使人身受重傷已經不是治安事件,已經是刑事犯罪了,這不能劃分在花錢贖罪的範圍之內!”
趙子良知道,即便到了一千多年之後的現代社會,律法也不是絕對公平的存在,律法是死的,但執法的人是活的,律法的解釋權也是掌握著執法審判人的手裡,更何況還是律師這種人能夠把歪的說成直,更不用說這時是唐朝時期,能保持相對的公平已經是非常難得了。根本不能奢求更多,一味的去顛覆這個時代所有的認知是要出大問題的。
趙子良問道:“諸位以為鄭大人的提議如何?”
“臣認為可行,附議!”
“臣也附議!”
“附議!”
一時間大臣們先後站出來表示支援這個提議,趙子良見狀,對大理寺卿蕭復說道:“蕭大人,關於這個提議,你們大理寺就組織官吏進行一下討論,看看還需要補充哪些,儘快整理一個條陳出來給孤過目,孤看過覺得可行就批覆,再由大理寺頒佈執行下去!”
蕭復拱手答應:“是,大王!”
趙子良想了想又問道:“劉從一,現在天牢和全國各地監牢的囚犯總數量大約有多少人?”
劉從一回憶一下,站出來拱手道:“陛下,全國囚犯總人數大約在九萬左右!”
趙子良又問:“四十歲以下的壯丁有多少?”
“大王,囚犯當中女子只是少數,男囚犯佔了九成,而四十歲以下的壯丁則佔了八成以上,人數大約在六萬五千人左右!”
趙子良再問:“死刑犯和監禁十年以上的壯丁囚犯佔了多少?”
“截止上個月的統計數目,死刑犯的人數是一千一百二十九人,監禁十年以上的壯丁囚犯大約有一萬六千人!十年以下、五年以上刑期的大約有兩萬兩千人;等待流放和充軍的有一萬三千多人”
趙子良心裡算了算,說道:“這麼說來,死刑犯、五年刑期以上、再加上流放、充軍的一共大約有五萬兩千人左右,很好!孤下一道特別的旨意,包括這五萬兩千多人,再從囚犯之中找三千多人,湊足五萬六千人。把這些人從各地監獄押送到安西天山腳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