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組有關,其中且牽涉到密謀推翻雍正的糾紛,而涉嫌者為誠親王胤祉。
潘祖的死因,以各種跡象推測,是內部發生了重大的變故。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由於當時漕幫已形成龐大而嚴密的組織,除了用各種方法籠絡利導以外,無法解散、改組,以及滲透、分化,倘有人敢於嘗試,即犯了“十大幫規”的第三條“不準扒灰倒籠”,這是“十大幫規”中的“唯一死刑”一條,處置是縛在鐵錨上燒死。
漕幫以“江淮四”(在江蘇二十一幫以內)為首,其規則如下:
江淮四頭幫在無錫兌糧。平常打八卦旗,初一十五打杏黃旗;進京打黃色龍旗,出京打淡黃色鳳旗。金頂金絲盤龍桑枝雀杆,上紅下黑,三道紫金箍,清門錫壺頂,陰陽紫金所,如意頭子,劉海戲金錢,雙披紅花,頂四飄帶。
這段記述,有荒誕不經的地方,如所謂“旗子乃正宮娘娘親賜”之類。
不過有一個疑問是顯而易見的,船上掛旗,無非為了識別,以單純易識為尚,為何一艘糧船,掛旗要有那麼多花樣:平常一種,朔望一種;進京一種,出京又一種?旗子及旗杆又有許多附屬裝置,又何以要如此講究?總而言之,一個大疑問是:為什麼要弄得如此複雜?最可能的一個答案是,各樣的旗子,有各樣的涵義,各種旗子互相搭配,產生了更新更多的涵義。易言之,這些旗子的作用,就如近代軍艦上的旗號或旗語,是一種通訊的裝置;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