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7部分

舉行一些特別活動,那時我們都會通知這些客人。”經理解釋道。

於光明認為自己應該給列表上某些人打電話確認一下。正在這時,一個人名進入了他的視線。賈銘,職業一欄寫的是律師。於光明記得這個名字,陳超曾就西九區房地產案讓他協助調查過這個傢伙。

像賈銘這樣知名的律師,每天都忙於各種官司,怎麼會成為這種地方的常客?

“能給我講講這個人的情況嗎?”

“賈銘?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他其實並不是什麼常客。”經理說完,抱歉地一笑。

“你這是什麼意思?”

“這個名單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大款,他們來我們這兒就是為了燒錢,說白了就是泡小姐找樂子。可這位賈先生從來都是隻買一張入場券,點一杯咖啡,一個人坐在角落裡,幾乎不跳舞,也不帶小姐出去過夜。他一個月也就來一兩次吧。”

“那他為什麼在這個名單上?”

“要不是市政府幾個月之前打電話來讓我們留意這個人,我們也不會注意到他的存在。有人告訴我們,一旦發現他有不檢點的行為就舉報。可是這個賈先生很本分啊,我們從來沒見過他找小姐什麼的。所以我們只能如實上報。這個要求有點莫名其妙,不過我們也沒辦法。領導的要求我們都得認真執行。”

看來市政府有些人一直在監控賈銘,試圖找他的茬兒,以便阻止他介入西九區房地產案。不過話說這些知識分子行為總是很古怪。陳大隊長不也跟那個前歌廳陪唱小姐白雲關係不錯嗎?

想到自己這個搭檔,於光明氣就不打一處來。從星期三開始他就不斷試圖聯絡陳超,可總是聯絡不上。昨天晚上他在那麼緊急的情況下給陳超打電話,卻還是打不通。今天一早,他就派司機小周開車去陳超家,卻發現根本沒人。

在這節骨眼上,陳大探長到底跑哪兒去了?

於光明決定再去一次那個墓園。他並不指望找到什麼新的線索,只是覺得在這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能看得更全面一些。

墓園已經作為犯罪現場被警方封鎖。一座髒兮兮的草棚孤零零地杵在園裡。換做是平時,沒人會注意到這種地方。於光明來到發現屍體的地方。他在寒風中點燃一支香菸,猛吸了一口,回想著昨晚的一切。那情景他永生難忘:曉紅的屍體半掩在野草叢中,姿勢呈“大”字形。她的面板在月光照映下泛著青光,烏黑的長髮四散。她光著腳,穿著一件被褪到腰間的紅色旗袍,露著大腿……

一隻烏鴉在空中盤旋著,發出淒厲的叫聲,彷彿無家可歸的遊魂。

局裡,關於此次拋屍地點有各種猜測。與前三處地點不同,這次拋屍的墓園是一個遠離市中心的偏僻所在。李書記認為這是兇手迫於警方追捕的壓力做出的無奈選擇;而小周除了堅持以前的觀點,還把這一切與一個清朝的鬼故事聯絡在一起。對這些說法,於光明一概不信。但是他自己也暫時沒什麼思路。

令他驚詫的是,這時居然跑過來一個報童,嘴裡喊著:“號外號外!在這個墓園發現紅旗袍案受害者!”於是於光明趕忙掏出錢來買了一沓報紙。

原來是昨夜在這裡巡邏的警員把訊息透露出去的。當時他大聲講電話的聲音被四鄰聽到,“紅旗袍”三個字在寂靜的夜晚就像是平地驚雷一般,得到這一訊息的人們無不心驚膽戰。

看著報紙上那些“紅旗袍案驚現第四受害者”的報道,於光明不由得暗暗叫苦。雖然那幫記者們還沒弄清死者身份,卻已經察覺到昨夜在百樂門發生了不尋常的事。甚至有一位記者指出百樂門和墓園發現女屍之間存在聯絡。

於光明發現報紙上對於昨晚的案件有許多迷信的報道。

比如說《文匯報》,以《墓園豔屍》為題發表了一篇文章。作者根據附近居民的口述,添油加醋地寫了這篇駭人聽聞的報道:

很久以前,這裡曾是一座豪華墓園,有專人維護且守備森嚴。墓園背靠青山,依託“龍脈”,在公眾眼中是一處風水寶地,人們都認為將先人葬在這裡,可以給子孫後代帶來享不盡的榮華富貴。當時只有富人買得起這裡的墓穴。他們死後身穿綾羅綢緞,戴著金銀珠寶,被斂入精美的棺木,葬在這裡,以便在另一個世界可以繼續過奢華的生活。

可即便是風水寶地,在“文化大革命”時期也難免遭受衝擊。土葬作為封建陋習遭到批判,一夜之間許多埋葬在這裡的人都被當成了“階級敵人”。為了“消滅牛鬼蛇神”,紅衛兵們甚至做出了掘墳鞭屍的行徑。許多棺木被強行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