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上一圈鬃毛——就像是個獅子。
“哦……哦!”門羅尖叫了一聲,“是……是黑獅怪!”
獅子怪他們接觸過,但是黑獅怪可不是獅子怪。
“黑獅怪?”尼克開始翻書。
很快,他們就找到了黑獅怪的那一頁。
——黑獅怪,獅子怪的近親,但是他們比獅子怪要可怕千百倍。他們的顱骨堅硬,爪子巨大,嘴裡的獠牙比野豬的獠牙更為實用尖銳,他們喜歡吃人,尤其是喜歡吃女人,在我抓住黑獅怪的時候,他已經殺死了一個女性格林,吃掉了她的肝臟。
這是書裡記載的內容。
“肝臟……肝臟!難道……真的是兒子殺死了母親?!”
☆、第130章 野獸
一百三十
尼克的書是他的祖先留給他的;或者說;是他的祖先留給他們家族的寶貴遺產,裡面記錄了文森的各種各樣形態,從常見的松鼠人到老鼠人、狼人、熊人、蝙蝠人、女王蜂……每一個都有其獨特的記載,而大部分的殺戮方式都有自己單獨的特點。
蝙蝠人真的跟蝙蝠一樣能發出超聲波;而超聲波可以震碎人的耳膜、大腦、眼球;所以必須用特殊的機器來發出古怪的聲音去震碎蝙蝠人的喉嚨;熊人跟傳說中的大腳野人怪很類似,他們捕獵人類取樂;只要有拳頭跟斧頭,他們就會死得很容易;女王蜂會跟真的蜂后一樣讓她的後代們去為她尋找食物、殺人、工作;而她們其實並不好戰……各種各樣的文森怪,這裡不過是冰山一角。
除了這些;還有個更為兇殘的文森怪;當然,其中難免有些怪物相當噁心。
而黑獅怪比普通的獅子怪要難纏好幾倍。
黑獅,黑鬃獅,就算是在獅群裡,它們也總是做最兇猛而又陰險的那個,傳說在非洲草原上,黑色鬃毛的獅子基本上都是食人獅,而獅子、狼、豹,這些野獸在吃人的時候也非常講究,一個獅群裡的王者,他們首先選擇的食物,必然是獵物肚子裡的肝臟與心臟——所以,人如果被野獸殺了,先被拿走了肝臟與心臟也是正常。
但是,作案的到底是不是黑獅怪,或者說,作案的到底是不是死者的兒子?
“老天啊老天啊你們又牽扯到了什麼古怪的案子了!”門羅尖叫了起來,他根本就不能接受這種設定——兒子殺死了母親?!
這種說法就算門羅是個狼人他也不接受——絕不接受!
門羅是一個道德感爆棚的狼人,雖然他很高很壯,打架很有本事,但是不代表他是個好戰分子!
他這個人就跟他穿著的毛衣一樣——軟綿綿、毛茸茸,帶著一點點兒的扎手的毛茬兒,還有那些復古的圖案,那些讓人看著就特別的軟,軟得根本就想不到他會是狼人的衣著……老天,他怎麼可能相信會有兒子殺死母親!
門羅相信有貓人會吃掉鼠人,有狼人會吃掉小紅帽,有熊人會抓人類烤著吃,有食人魔會把人扔到鍋裡煮——就跟那個在林子裡的小兄妹遇到的巫婆一樣的食人魔,但是哪個孩子會吃了自己的母親啊,這又不是在上演鬼屋驚魂夜!
因為門羅的尖叫,這件事顯然又陷入了一種奇怪的無法走出的暗巷裡。
實際上,尼克對這件事也是持有保留態度的。
而尼克見過那個安託斯,他被抓起來之後也有過審問,但是,審問的時候明明該是情緒激動的——情緒激動的話,只要是文森就會變身,不過這是第一階段變身,第一階段變身的時候誰都看不出來,除了格林——還有文森以及……其他怪物,他們才能看到第一階段變身的文森,這也是為什麼瑞文跟瑞德能夠看到的原因。
瑞文是個怪物而瑞德是他的烙印愛人。
於是,安託斯不能變怪物……那麼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難道……安託斯的家裡只有他兒子一個人是黑獅怪?那麼……他妻子呢?也許他妻子是黑獅怪,或者……他兒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這個想法太過新穎了。
但是瑞德確認為未必不可能。
如果斯蒂文…安託斯不是老安託斯的兒子的話,那麼老安託斯那麼暴怒到去劫持火車也不是不可能的。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研究……一旦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斯蒂文…安託斯會對自己母親下手也未必不是沒有理由的。
但是,這會是真相?
BAU研究的殺人案件基本都是連環殺手,很少有這樣一次性的案子,除非這樣的案子有特殊的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