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允許那些按照狹義界定的投資銀行在市場上調動資本。但是,重新興起的資本市場對新政實施者提出了挑戰。1947年,司法部發文譴責17個最大的投資銀行以及投資銀行家協會違背了《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引起了美國訴亨利·S·摩根(Henry )等人的案件。這些銀行家被指控串謀欺騙發行者和貸款者。保險合同中固定價格的條款被認定是不合法的,司法部認為保險價格應該實行強制性拍賣定價。相比而言,證券交易委員會則並不認為金融部門的這些做法是對競爭的非法限制,只是一種將發行新證券的投資所集中起來的方法而已。1953年,這一案件忽然被中止,主要是由於證據不足,這一帶有偏見的指控才被解除,這使司法部不可能重新受理這一案件。司法部的失敗使得它們監管華爾街的努力宣告結束。由於新聞記者的渲染,18世紀與19世紀之交時,華爾街在人們眼中的形象是一個高高在上的帶有壟斷性質的投資銀行家。
在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初證券市場的繁榮時期,證券交易委員會扮演著一個並不重要的角色。艾森豪威爾政府將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人員削減到其在新政時期最多人數的一半。儘管1933年的《證券法》規定,對新發行證券審批註冊的時間為20天,但在1969年,這一期限延長至65天。伴隨著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市場的自我約束的加強,關於欺詐行為的調查減少了,對市場的監管也有所放鬆。公眾和國會又重新支援恢復對交易所的監管,因為他們發現美國股票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AMEX)的交易商公然違背監管者制定的法律。 [21] 肯尼迪政府支援擴大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範圍,在1964年透過的《證券法修正案》中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權力得到了加強。儘管證券交易委員會提高了其管理能力,但仍然趕不上迅速發展的市場的步伐。
大型投資銀行在20世紀的蕭條中存活下來,並在二戰以後迅速發展,最大的券商梅里爾·林奇公司(Merrill Lynch)就是新興繁榮市場的典型代表。該公司透過培訓銷售人員和發展研究機構,不斷地為小型投資者購買質量上乘的證券。儘管小型投資者返回到市場中去,但華爾街的重要參與者仍然是機構投資者,包括互助基金、信託、保險基金以及保險公司,它們在證券持有和交易中所佔的份額提高了。
交易所的業務繁榮了,券商費盡精力管理指令的傳送。儘管納斯達克和美國股票交易所仍然是最重要的市場,1967年在所有的美元交易額中,它們佔了其中的92%,但是它們仍然被其他快速發展的市場所困擾。1964年,批次交易(10 000股以上)佔交易量的2%,1969年這一數字上升到12%。如果專業人士無法處理大額交易,機構投資者就會轉移到場外市場(Over the Counter Market,OTC)。場外市場增長的速度異常快,儘管這一市場缺乏嚴格的訂單體制或者專業的拍賣體系。由於納斯達克實行固定的券商佣金制度,不容許大規模的回扣,使它失去了部分業務。區域性的交易所希望招攬更多的業務,允許回扣和使用場外市場。但是,儘管區域性股票交易所的靈活性更大,仍然面臨著競爭壓力,並開始走向兼併之路。
納斯達克竭力保持其優勢地位。禁止公開上市的公司擁有席位,經過其專業人士的遊說,證券交易委員會於1955年透過了《394規則》(後來的《390規則》)來約束上市公司的交易行為,阻止經紀機構放棄場內交易而採用電話交易的方式。《394規則》禁止納斯達克成員與非成員之間進行納斯達克交易所證券的買賣。儘管證券交易委員會承擔著促進競爭的職責,但是當時,《394規則》沒有引起任何機構的反對,也沒有在華盛頓引起任何波瀾。。 最好的txt下載網
資本市場的復興(2)
庇護成員單位遠離競爭帶來了金融市場的無效性。這些成員單位在處理迅速增長的文書工作量方面力不從心,導致了1968—1970年證券市場幕後工作的危機。從1964年到1968年,日交易額上升了250%,股票認證書以及相關的檔案成堆累積,政府結算日前無法傳送證券的數目也不斷增長。雖然1969—1970年的經濟衰退減輕了交易所的壓力,但是還是有100多個券商交易公司破產清算。面對客戶的損失,國會於1970年透過了《證券投資者保護法》(the 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Act),為客戶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