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 Stereotype )”。人類學家P。 R。 Sanday在研究了95種社會形態後得出一個結論:凡男女刻板印象越強烈的社會,女人越容易被強暴。這種理論不知能否成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上海男人對北京女人的印象再刻板,也斷然不敢強暴她們,即使在幻想中也不敢動這種念頭。不敢,倒不是怕自己被對方強暴了,怕的是被北京女人喚起了深埋在自己心底最幽暗處的“斷背”之情——人說百花的深處,住著老情人。不管你愛與不愛,都是情慾的塵埃。
至於我個人,不論是糖醋排骨、粉蒸肉還是蔥�大排,都不足以表達內心深處的百感交集。這麼說吧,從前,每一次到北京,我就想喊口號;見到北京女人,就想吹口哨。現如今,北京變了,我也變了,變成到了北京吹口哨,見到北京女人,倒想喊口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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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捉姦這麼好玩(1)
看過一部臺灣電影,名字很怪,叫《 捉姦·通姦·強姦 》,像王家衛、史蒂芬·斯皮爾伯格和安東尼奧尼合拍的《 欲 》、《 夢 》、《 手 》一樣,也是一部三段式電影,不僅在電影結構上像,在推理結構上,更加接近於形式邏輯上的古典三段論:一個男人,看到自己老婆通姦的錄影,被私家偵探引至現場捉姦,兵臨城下之際,卻畏縮不前,因為他無法直面這種慘烈的人生;一個女人,再三將老公捉姦在床,但她的老公是捉也不改其樂,就這樣貓捉老鼠,以致捉姦成癮。忽一日,此二人偶遇在捉姦現場,卻都撲了個空。同是天涯淪落人,遂於無限悵惘空虛之中擦出火花,由捉姦者變成通姦者以及潛在的被捉姦者。
對於大部分捉姦者來說,捉姦雖然是一個將自己證實為受害者和Loser的過程,然而這個過程卻自始至終都充滿了不足為外人道的心理及生理快感。在《 捉姦·通姦·強姦 》的前半部分,女捉姦者的遊戲性樂趣自是溢於言表,而當男捉姦者目睹這一切之後,不由得也自內心深處發出“想不到捉姦這麼好玩”的慨嘆。
除了在離婚官司上獲得有利於捉姦方的證據的技術性考慮之外,捉姦若當真有這麼好玩,不止出自捉姦者非要將自己證實為受害者和Loser的那種受虐傾向,尤在於以被捉方的在道德和法律上的徹底破產( 包括不整的衣衫、可想而知的狼狽不堪,等等 )的現場親自見證,來證實捉姦者在道德、法律上絕對的正確和壓倒性的正義。這種由受虐快感( 綠茶 )和道德優越性( 芝華士 )調和而成的成就感,其高潮雖維持不了多久,但因通常都比一般的性高潮要持久得多,才導致了捉姦者的樂此不疲。
我只要一想到那叢樹便彷彿聽見了耳語聲秘密的波浪湧來聞到了袒裸的皮肉下熱血在跳動的聲音透過紅彤彤的眼簾觀看鬆了綁的一對對豬一面交配一面衝到大海里去於是他說每一個人都是他自己的道德觀念的仲裁者不管你是否認為那是勇氣反正它比那行動本身比任何行動都重要否則的話你不可能認真的……
上文摘自福克納《 騷動與喧譁 》,昆丁自殺之前的內心意識流獨白。如果潛意識也有必要尋找一個代言的話,我覺得它就是世上一切捉姦者的集體無意識。
當捉姦者一旦因捉姦不成而變成面臨被捉的通姦者,樂趣應該還是有的,但終因缺乏了必要的正義感,那種不同尋常的快感也就隨之而淪落為普通的動物性性興奮,最多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換妻遊戲。
因快感而通姦,因快感而捉姦,每個人,其實都是通姦者和捉姦者的潛在同體。所幸,這是一個狗仔隊的媒體民主時代,實行“代議制”捉姦,早上在娛樂版上讀到的一條條八卦新聞,端的就是昨夜裡一場場無處不在的捉姦行動。當我們不敢正視自己或不願為正視自己而付出額外成本的時候,就只能以對他人的凌空踢爆來獲得必要的受虐快感、正義滿足以及偷窺欲。捉姦,一次過滿足你的三個慾望。
人是追求快感的動物,人是追求意義的動物。歸根究底,捉姦帶來的只是快感,智慧含量不高。寓教於樂的捉姦境界,只有古之高人才能企及。據《 筆記小說大觀 》:有痴夫者,其妻與人私。一日撞遇姦夫於室,跳窗逸去,止奪其鞋一隻。用以枕頭,曰:平明往質於官。妻乘其熟睡,即以夫所著鞋易之。明日,夫起,細視其鞋,乃己鞋也,因謝妻曰:“我錯怪了你,昨日跳出窗的,原來是我。”
想不到捉姦這麼好玩(2)
常回家看看
道德上有多麼毋庸置疑,在技術上就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