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行了”?
流風無語,而殷碧涵只是笑吟吟地看著她。
“我不可能全部查到。”良久,流風放棄似地說。
“無妨,查到多少是多少。”殷碧涵笑得甚是得意,“你乘這機會多結交些朋友也是好事。”
“我儘量……”
“那就有勞副統領了。”殷碧涵見流風答應,頓時眉開眼笑。
人有所長確是至理名言。
要殷碧涵刻意經營一段友情並不難,但是那需要耗費大量的心力和時間。流風卻不同,她天生容易招引朋友。所以她雖然只是在西市做些散碎零活,卻可以被人稱為西市風,被人相信和依賴著。這一點,是殷碧涵怎麼也比不上的。
“對了,上次你說過年的時候要帶荼靡回去成親。打算什麼時候走?”說完正事,流風便扯到閒事上。
“再等等。過年的時候事情總要籌備妥當,我還沒和殿下提過。”
“走之前說一聲,我拿賀禮過來。”流風說得有氣無力。
“怎麼,”殷碧涵琥珀色的眼珠子一轉,似笑非笑地,“你想通了?”
“我想不想通有什麼用,要娶那個小子的是你。”流風看了她一眼,大有她自己要作踐自己,她也攔不住的意味。“你就真不再猶豫了,荼靡有什麼好?”
荼靡有什麼好。
一句話,便令殷碧涵怔忡。
仔細想起來,似乎真的很難說出有什麼好。
殷碧涵拿起茶壺,替自己續了茶。氤氳的茶香裡,她視線的焦點不知落在哪裡。
“我曾經愛過一個人。為了他,我把我能想到的都做了。但是,”殷碧涵伸出手,似乎想要碰觸什麼一樣,“他一眨眼就不見,哪裡都找不到他。”
“所以這次,我想把荼靡抓在手裡。”殷碧涵看向流風,眼神寧靜得像春天的水面,“無論如何,我不想放手了。”
流風沉默。
“你也別一個人了。”殷碧涵笑道,“娶個夫君回家。天冷的時候,有人點著油燈等你的感覺其實不錯。”
“夫君啊…………”流風低頭喝了口已經涼透的茶水,看向窗外。
不知她想起了誰,眼神漸漸朦朧,露出溫暖的笑意。
殷碧涵順著她的視線過去,看見了沁雅閣的一角,心裡突然一涼。
她看了看流風。
希望不是。
如果是,那就是她的錯了。
作者有話要說:基於上章留言方向非常之集中,這裡統一回答:
承墨是一隻易鳥容的男粽子。
雖然我知道粽子的說法是起源於那個笑話,8過在文明粽子以另一重意義非常適合用來形容承墨。粽子,是可以吃的嘛。
再然後,小小申明一下,其實承墨本來是個好孩子。
但是!眾位大人不知還記得否,承墨的名字是我從御前承墨大人那裡搶過來的。她,某日竟然拿我的名字來玩,叫得我抖落一身雞皮疙瘩。所以,我就拿承墨來玩。也所以,承墨華麗麗滴變成小粽子鳥。
以上。閃~
皇長女府
作者有話要說:小注:
1。 古代人枕頭都是硬的。但是我喜歡軟的,所以……本文裡凡枕頭,一概是軟滴~
2。 朱墨蘭是皇長女的正君,是朱新的族兄,也與幼年的殷碧涵認識。朱新代他約碧涵去他家在第71章。
正午陽光燦爛。殷碧涵走出皇子府的偏門,一邊想著要辦的事一邊走著,突然有人抓住了她的手臂。
她皺眉,抬頭卻見是朱新。
前陣子朱新和她在君醉樓小聚的時候,曾經說起三日後朱墨蘭在皇女府設宴相候。當時應了下來的殷碧涵沒想到突然忙碌起來,只能匆匆寫了貼子去致歉。一晃眼十幾天都過去了,殷碧涵還是找不到時間親自去一回皇女府致意。
“今兒你總該有空了吧?”朱新抓住她的手,大有她如果敢說沒空,就當場拖了走的意思。
殷碧涵看了眼不遠處停著的馬車,訕訕地笑說:“我去交代一聲。”
她向門房交代了自己的取出之後,便與朱新上了馬車,一路向城南的皇女府而去。
馬車上朱新若有所思地不知在想些什麼,一直沒有說話。好在兩府離得近,很快就到了。
馬車才剛剛停穩,朱新跳下馬車直朝邊門走去。隨之下車的殷碧涵想向門房致意通報,卻被朱新說了句“磨蹭什麼”,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