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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因為葉謙要上學,整個樂隊每星期只排練一次。象所有沒有出名的樂隊一樣,NO樂隊正聯絡搖滾Party,以便早日在京城亮相。

吳租有兩間小屋。一間10幾平米的屋作排練室,一間只有幾平米的屋用來睡覺。這個臥室除了小床就是一大盒一大盒碼放整齊的搖滾原版帶,磁帶的塑膠盒上一律被鋸開一個小口,吳說這是海關檢查留下的痕跡。

吳的打扮很搖滾化:披肩發,臉上架著墨鏡,手指上戴著骷髏大戒指,黑皮夾克,黑牛仔褲,黑大頭靴。畫家們說他整天都戴墨鏡,誰也不知道他的眼睛長什麼樣。他說搖滾樂不是形式,又強調打扮與從事的藝術應融為一體。〃我是暴躁的!我是憤怒的!〃他在談話中多次提到〃叛逆〃這個詞,強調自己搞的是〃非主流文化〃:〃我在演唱時故意出現不和諧的刺激的聲音,就是要讓人不舒服,不然就不是搖滾樂!我決不把我的音樂降低到他們能聽得懂的地步,他們能不能接受我無所謂。〃

在掛著黑色窗簾,貼著範·海倫、〃性手槍〃等10幾張搖滾樂宣傳畫的排練室裡,吳為大家演唱了自己的一首作品。他邊唱邊彈著吉它,唱的是一首懷念死去的女友的歌,歌名以女友的名字命名:《莫非》。他對作品的解釋是〃想表達超越某種個人的東西〃。他對莫非的死不無欣慰,因為她〃離開了這個骯髒的世界〃。在他幾十遍聲嘶力竭地呼喊〃莫非〃時,在場的畫家,有的閉上了雙眼,有的眼睛溼潤。

問他為什麼來北京,他回答:〃在南方沒有觀眾,北京有觀眾,也就是說北京有好的市場,雖然北京也不是很好,但它是中國唯一搞先鋒藝術的地方。選擇這種生活方式也許是迫不得已。沒有朋友,沒有愛情,沒有依靠,但我喜歡這種生活,這對我來說很幸福,我不認為這是不正常的。〃

吳hong金今年23歲。正是搞搖滾樂的最佳年齡。

第六章 〃北京東村〃 (7)

老大哥向唯光

大山莊的老大哥是45歲的向唯光,已經畫了25年,原來是黑龍江雙鴨山礦務局的美協主席。愛人和兒子在雙鴨山,他和女兒住大山莊。女兒18歲,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進修環境藝術。就憑這父女流浪,也夠震動的。

向唯光為參加《九十年代藝術展》畫了一套《活物》系列,表現出他在前衛藝術造詣上的全面老到。畫意是活人吃活物,人與〃生猛海鮮〃都是活的動物,畫面呈現的造型是人像食物,食物也象人。形式是典型的塗鴉,在黑色的底板上用白色線條勾勒形象,再綴以一些紅綠色塊,完全是孩子在黑板上用粉筆畫畫的效果,但卻是一幅幅用意用筆都大有講究的藝術品。從石膏素描、架上繪畫走出的向唯光,今天只剩下還在畫布上作畫這一丁點兒老底了。

〃我不主張女兒走我的老路。現在的美術教育,把孩子的天性歸攏到一個道兒上來,集中到一個思路,把一些天才訓練到麻木不仁然後畢業,以後誰想有出息誰就一個一個再從裡往外蹦,脫離原來的路子,所以是作繭自縛。造就人才的根本路子應該是在練基本功時,就把兒童最天真最本質最有想象力的東西引發出來,讓它更豐富。〃

向唯光好象有很多感慨憋了很久,一口氣說了不少想法──

〃我認為美術學院強調的基礎啊用材料那種東西太侷限。誰創造了一種形式,這種形式本身就是技術,並不是說美院的那種用色用筆就是基礎,那隻不過是技術的一個方面。基本功還應該包括藝術構思能力,抓住藝術本質的能力,想象力甚至創造力。應該說,想象力是藝術家的基本能力,有了想象力,能創造前人沒有的形式,哪怕這創造大家都不承認,但只要是嶄新的,就成了創作。

〃我願走生路,不願走熟路。我的同學都認為我跳躍太大,今天拿出來的和昨天的沒有多少聯絡。實際上這些東西在腦子裡原先雜七雜八都存在著,說不定哪天就跳出來一些。搞過的東西我就很厭煩,明天是不是這個樣子是不是這個題材下去,觀念會不會延續下去,都很難說。我的將來是什麼樣?我不知道。〃

第六章 〃北京東村〃 (8)

張煬:與孔夫子同鄉同行

大山莊裡5位來自中央美院油畫系的同學也不都是完全不搞油畫的。高陽和張煬二位就仍然堅持在架上作油畫。高陽的畫使用非常濃重的油畫顏料,就像用泥在抹牆。畫面完全由一塊塊厚實的油彩組成,只是隱約可見油彩的底裡透出的人像。〃我想我還是要搞油畫的。〃高陽這麼向我宣告。

張煬以《執手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