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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善。

悟空與唐僧的第一次分手,主要原因在悟空自己,唐僧雖然嘮叨了他幾句,但並沒有說要趕他走,而是悟空覺得受不了唐僧的鳥氣,主動走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則大不相同,兩次都是悟空求著不肯走,並且都忍受了被念緊箍咒的痛苦。

第三次分手的情形很有意思,孫悟空被唐僧趕走之後:

自覺維護等級體制(5)

卻說孫大聖惱惱悶悶,起在空中,欲待回花果山水簾洞,恐本洞小妖見笑,笑我出乎爾反乎爾,不是個大丈夫之器;欲待要投奔天宮,又恐天宮內不容久住;欲待要投海島,卻又羞見那三島諸仙;欲待要奔龍宮,又不伏氣求告龍王。真個是無依無倚,苦自忖量道:“罷,罷,罷!我還去見我師父,還是正果。”

他甚至想到要投奔天宮,又擔心現在這樣子去,天庭容不下他。想了半天,竟然失去了主張,覺得人生沒有了方向,自己的選擇竟是如此之少,於是決定還是低身下氣去求唐僧,可是,求唐僧又能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呢?

(行者)遂按下雲頭,徑至三藏馬前侍立道:“師父,恕弟子這遭!向後再不敢行兇,一一受師父教誨,千萬還得我保你西天去也。”唐僧見了,更不答應,兜住馬,即念《緊箍兒咒》,顛來倒去,又念有二十餘遍,把大聖咒倒在地,箍兒陷在肉裡有一寸來深淺,方才住口……大聖疼痛難忍,見師父更不迴心,沒奈何,只得又駕筋斗雲,起在空中,忽然省悟道:“這和尚負了我心,我且向普陀崖告訴觀音菩薩去來。”(第五十七回)

他先是回來給師父認錯,但這也不管用,怎麼辦?要擱在以前,肯定是縱一個筋斗雲,回花果山去也。可現在,回花果山的念頭一起既滅,這條路一開始就被否定了。因為自從在“東海洗澡”之後,他就決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一定要在體制內找個歸宿,堅決不回到妖怪的隊伍中去了。既然這樣,問題就只能在體制內解決了。

悟空以前對於如何在體制內為自己申冤、透過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利益沒有什麼經驗,這一次,站在空中,想了半天,想通了,還是要去找觀音菩薩來評理。哎,這麼想就對了嘛。悟空你是有能力不假,但有很多問題,不是看誰的本事大這麼簡單。發生了民事糾紛,不能簡單地比誰的拳頭硬,要學會用多方面的手段來解決問題。既然決定要在體制內發展,就得按照體制內的這一套來辦事,要不然,有理的都成了無理的。

那麼對這事,觀音是怎麼看的呢?按觀音的說法,還是悟空不對。

行者望見菩薩,倒身下拜,止不住淚如泉湧,放聲大哭。菩薩教木叉與善財扶起道:“悟空,有甚傷感之事,明明說來,莫哭,莫哭,我與你救苦消災也。”行者垂淚再拜道:……菩薩道:“……據我公論,還是你的不善。”行者噙淚叩頭道:“縱是弟子不善,也當將功折罪,不該這般逐我。”(第五十七回)

觀音對悟空像大人哄小孩一般,說,不要哭,不要哭,來來來,有什麼事情我給你做主。當觀音說這件事還是悟空不對時(從語氣上,觀音更接近於說悟空也有做得不對的地方,而不是把錯誤都歸結到他身上),孫悟空的說法是,即使我做得不對,師父也不該狠心把我趕走,而應該給我一個改正的機會。這個說法的潛臺詞是,他找觀音評理的目的不在於爭個誰對誰錯,他真正關心的是,師父不該趕走他。好不容易有了一個“事業編制”,給趕走了,那不又成了編外人員了嗎。孫悟空現在的思維方式,與他第一次離開唐僧時真是完全不同了。

(2)妖怪變成人形欺騙唐僧時,悟空態度的變化

白骨精第一次變成一個少女來欺騙唐僧,被悟空發現後,他的反應是,“放下缽盂,掣鐵棒,當頭就打”。當唐僧說這少女是個好人時,悟空對唐僧一點也不給面子,反而說:“師父,我知道你了,你見他那等容貌,必然動了凡心。”幾句話,把長老羞得個“光頭徹耳通紅”。趁唐僧羞慚之際,行者“掣鐵棒,望妖精劈臉一下”。當白骨精又變成一個年滿八旬的老婦人時,孫悟空的反應依然是“更不理論,舉棒照頭便打”。這次的後果是唐僧把緊箍咒顛倒唸了二十遍。

當白骨精第三次變成一個老公公的時候,由於教訓就在眼前,行者頗費了一番思量:“不打殺他,他一時間抄空兒把師父撈了去,卻不又費心勞力去救他?還打的是!就一棍子打殺他,師父念起那咒,常言道,虎毒不吃兒。憑著我巧言花語,嘴伶舌便,哄他一鬨,好道也罷了。”一方面,他擔心師父被妖怪捉去,還要費力去救,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