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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樂居房博士Q&A

Q:房地產糾紛有時效性嗎?

A:1. 債權糾紛(例如拖欠工程款),時效期為2年;

2。 物權糾紛(例如購房多年未拿到產權證),無時效期。

Q:怎樣在發生房地產糾紛時申請仲裁?

A:首先需要雙方存在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表明雙方均同意仲裁,並約定了明確的仲裁機構。然後需向約定的仲裁機構提交仲裁申請,提交證據,開庭,裁決。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決為一裁終裁,除有法定事由申請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外,雙方不能對仲裁裁決表示異議,必須執行,否則對方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仲裁是指當事人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將其爭議交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活動。仲裁的種類包括:商事仲裁、勞動仲裁、人事仲裁。

Q:打房產官司能找人代理嗎?

A:只要起訴方授權給符合資質的被委託人,則被委託人可代理起訴方打這場房產官司。

Q:買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的房屋咋辦?

A: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是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集體建設用地房屋的轉讓、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如果您能成為此集體的村民,您就可以合法取得此房屋。

Q:產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我們要如何驗證它的真偽?

A:(1)觀察產權證。真的產權證封皮棕紅,表面覆膜,結合得很精密,很挺直。假冒的封皮會上翹,或者塑膠膜會與紙分開。

(2)觀察內頁。內頁的花紋是由極細的線條組成,沒有斷開,線條也沒有缺損,不易仿製。

(3)看印章。房管局印章應該是印刷上去的,非常清晰,沒有毛邊。

(4)最直接和最穩妥的方法是去房管局查詢。

Q:購買商品房在什麼情況下可要求退房?

A: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如果遇到質量方面小的問題,可以讓開發商及時補修,但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購房人可提出退房:

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時。

Q:婚後買房,產權證上只有男方姓名,現在要離婚了,女方能要求分割房產嗎?

A:只要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都是共有的。婚後買的房子,即使產權證上只有一方姓名,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Q:男方婚前沒做過財產公證,但產權證上只有他的名字,現在離婚,我是否享有部分產權?

A:我國對房屋類不動產採取地產產權登記制度,即誰登記誰擁有。因此,“男方婚前沒做過財產公證,但產權證上只有他的名字”的情況,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該房屋的購置、付款甚至產權證辦理都完成於婚前,且是由男方單獨完成,那麼該房屋的購置完全符合《婚姻法》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的規定,理所當然地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做不做婚前財產公證,都不會改變該房的真實屬性。

Q:父母的房產,離婚時配偶是否有權要求分割?

A: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父母在世時將房產以個人贈與的方式給予一方,這套房子將視為一方個人財產;

(2)如果父母離世,之前也沒有做過贈與,那麼配偶也會享有該房產一半的產權。

Q:買了工業用地的房屋,在權益上會受到哪些侵害?

A:在工業園區內的、看似“公寓式住宅”、實為“公寓式辦公房”的房屋,最好不要購買。

(1)此房屋的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國家規定嚴禁在工業用地上開發建設除工業廠房、工業辦公用房、工業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