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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鍾遽同譚、林等同時處決。在京多稱楊、劉之冤,奈內旨迫切,於午刻逕由剛相奉密旨立辦。措手不及。遺骸已由各同鄉代殯。敬帥晚年難堪,聞湘人已電藩司矣。本司廷韶謹稟。寒。”

“錢”,錢恂。該電說明李鴻章都認為楊銳、劉光第“必有分別”,此案由剛毅奉密旨“立辦”。與此同時收到的,很可能還有張權、黃紹箕的電報。張之洞得報後,隨即發電張權:

第46節,

“急。京。立:迂。來電及綏電均悉。芝艾同焚,奇冤至痛。到部數日,所聞何供?嶠曾劾康,想必供明。何以不理?何以昨日忽催淚?日來英、俄有何訊息?並告綏速復。綏即韜也。覆電以可字或慎字冠首,不必署於尾。即刻復。鹽。此電即付丙。”

“來電”指張權的來電,“綏電”,指黃紹箕的來電。張之洞急切想知道,楊到刑部後的審訊過程,“嶠曾劾康”是對楊最為有利的情節,可他為何會遇難呢?這一封電報原文上沒有發報時間,但下引張之洞發給喬樹枏的電報為十四日亥時(下午9…11時),很可能兩電為同一時間。以往給喬樹枏的電報多以王秉恩的名義,此次張之洞親筆寫道:

“急。京。騾馬市,恆裕,轉喬茂萱:迂。不料嶠事如此,千古奇冤,慘痛難言。臨難時有何語,到部後復問何事,共問幾堂,諸大臣有何語,同鄉公呈已遞否,東海何以不論救,何以木訥一人主持?均電示。聞嶠有劾康疏,系何時上,供明否?問官定案時奏內敘入否?日來都人公論如何?其世兄懇諸公切為撫慰。均速電示。節、雪統此。鹽。嶠此稿務鈔寄。”

張之洞非常不理解審判的結果,亟想知道楊銳遇難前的遺言,並要求將楊銳彈劾康有為的奏稿抄寄。“到部後”,指到刑部後,“共問幾堂”,指堂審幾次,“東海”為徐桐,“木訥”為剛毅。他此時還不知道,楊銳、劉光第等人是不審而誅!直到第二天晚上,八月十五日(9月30日)亥時,張之洞發電黃紹箕:“叔嶠恐係為楊崇伊所潛害,望詳加考究。黃遵憲實是康黨,都人有議者否?”此日原本是中秋佳節,張之洞卻在悲痛中度過,且以悲為恨而記仇於楊崇伊、黃遵憲等人;且在其極為悲痛之際,竟突然指責昔日的朋友黃遵憲是康黨!這在當時是一個很大的罪名。又過了幾天,八月二十三日(10月8日),張之洞又發電為楊銳收屍的喬樹枏:

“急。京。騾馬市恆裕,轉喬茂萱:迂。肖巖到否?思永扶柩何日行?如需費,速示。湘水生波,因何而起。漾。”

“思永”,楊銳之子楊慶昶的字。楊銳的棺柩由楊慶昶、楊悅一路送行,由北京經西安至其家鄉四川綿竹安葬。至時,張之洞會想到什麼,能做些什麼?兩年後,光緒二十六年(1900),張之洞另兩位得意門生、總理衙門大臣許景澄、袁昶在極端保守派的鼓譟下被殺,張之洞又會想到什麼?又能做些什麼?這是一條傷痛的河,從這位“忠臣”的心上淌過

光緒二十八年(1902),張之洞再度署理兩江總督,重遊雞鳴寺,“徘徊當年與楊銳盡夜酒談之處,大為震悼,乃捐資起樓,為楊銳紀念,更取楊銳所頌憂來豁矇蔽句,曰豁蒙樓。”南京城內雞鳴寺豁蒙樓,成為張之洞所寫下的他與楊銳關係極為悲情催淚的濃重一筆。

還需說明的是,唐才常被殺後,康有為極為悲憤,作《駁後黨逆賊張之洞、于蔭霖誣捏偽示》,稱言:

“楊銳者,張之洞入室弟子,歲饋千金,養之京師,而一切託之者也。楊銳與劉光第之入軍機,亦張之洞託陳寶箴薦之者也張之洞本為新黨,自恐不免,乃請殺譚、楊等六人,以求避黨禍,其忍於殺帝黨久矣。”

相同的說法又見於康此期所作《張之洞電日本外部書後》、《逆賊張之洞罪案》等文,稱張之洞“電請殺六烈士”。此本是康在政治鬥爭中的誣詞,不足為據,然今亦見有學者引用而信之,失察之誤。

在本章結束之際,我還想呼籲各位多多地注意楊銳的信札與電報,現在發現得還太少。這些重要的材料將會一一揭開戊戌變法中的許多內幕。我一直以為,它們有可能還存世,只是因其無抬頭、無署名、無日期而未被人所識所重,不知道落到了哪個角落裡,靜靜地睡覺。

第47節,一、相關背景:《時務報》的創辦與汪、梁矛盾

第四章張之洞與《時務報》、《昌言報》

——兼論張之洞與黃遵憲的關係

“百日維新”期間,張之洞與康有為在政治上已經對立,但兩派一直沒有直接交手。就我所見的材料來看,康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