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她的兒子能平安,“隨他們去吧。”
毛不思開始頻繁地出現在三爺的院子裡,臥室、書房。
每每都是小心翼翼地翻上幾圈,她自認做的天衣無縫,可偏偏遇到的是三爺,一個心細如塵的男人。
“夫人次次來,次次翻,可不是個好事。”趙令跟了毛不思這麼久,一舉一動落在他眼裡,也就自然的落到了三爺的耳中。
“我知道她想找什麼。”寒冬臘月,三爺懷裡抱著個銀製的手爐,通體雕刻著各種他識不得的咒法,一看喜好就不是出自其他女子之手,他專程謄了樣子找人看過,皆是些護人平安化煞消災的。
手爐是某天早上醒來時,落在枕頭旁的,不用想也知這是給誰的。
指腹摩挲著手爐上凸起的紋路,裡面包著溫熱的火炭,捧得人從掌心暖到心坎裡。
毛不思是個很特別的人,他一直都知道,她想著法的嫁給他,卻從不求些什麼,每日裡除了去茶樓裡聽書,就是帶著石榴四處尋摸著弄些什麼好吃的,偶爾得到心儀的點心,也會想著分他一些。
世道越亂,生意越不好做,毛家的產業多是些皮毛料子木材鐵石之類的,後者在多年前或許會讓毛家在頻繁的戰亂中大賺一筆,而今,火槍擊炮的出現,逐漸取代了盔甲長刀,需求少了,生意自然也就做不下去了。
這兩年來,毛家的商鋪關了一間又一間,他有次路過長鬱安館吃酒,恰逢毛老爺談生意,比起當初扯著嗓子硬把女兒塞給他的時候,看上去要蒼老了許多。
這些事,劉尋不相信毛不思會不知道,可她就跟南山的老鍾似的,從不來求他,甚至一個字都不與他談。
桌上的文書,抽屜裡的密信,她更是瞧都不瞧一眼。
那些機密在她看來,一文不值。
她只想找到她的棍子,那個每每提及,都會令她眼中閃現光芒的物件。
“夫人呢?”三爺收回思緒。
“在院裡帶著石榴敲冰呢。”趙令回道,“說是秋日往池子裡丟了些魚苗,現下該是長大了,想撈幾條上來嚐個鮮。”
“她倒是想的長遠。”冬日天寒,極少有人去河中捕魚,便是有,最好的那批也到了城裡最好的酒樓中去,價格也就可想而知。
偏生毛不思是個摳門的,擁著一匣子的小黃魚,愣是捨不得拿出來。
有次他閒來無趣去尋她,就瞧見她把小金庫抱在懷裡,黃澄澄的金條子被挨個擦了個乾淨,然後又戀戀不捨地擺了回去。
自己的私房錢存著不動,花起她的錢來倒是大手大腳,他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覺得自己吃虧,當天就下令把毛不思的月錢減了一半。
他想著她那麼小氣的一個人,指定是要來和她鬧騰的,他就這麼等啊等啊,從白天等到日落,也沒等到毛不思過來。
第二天早上,手腕微疼,多了一小排牙印。
這排牙印落在他身上,可三爺明白,這不是給他的,而是給夜晚那人的。
那個人就像是他的影子,亦懂得他的心思,從不觸碰他的書信,也從不曾挑戰他的底線,自從他留下那張紙條後,便變得很安靜,正如他所言,唯求一人心。
那人喜歡毛不思。
並用能夠輕易輕易做到的所有事來與他交換喜歡毛不思的權力。
他不碰他的東西,他亦不能碰他的心上人。
君子之約,或許如此。
腳下的步子不急不緩,等停下時,三爺已經不由自主的走到了花苑,深冬的花苑一片蕭條。
“快快快,石榴往左邊一點。”毛不思脖子上繞了一圈白狐狸皮,臉頰被風吹得有些泛紅,一雙水盈盈的大眼睛眨啊眨的,此刻正墊著腳立在池塘邊,指揮著石榴他們,一旁的水盆裡早已有一隻肥碩的鯉魚在奮力的撲騰著。
“夫人前幾日不是還嫌棄我送的脖套,怎的今日帶上了?”三爺踱到毛不思身邊不遠處,視線也隨著她一起落在捕魚的幾個丫鬟小廝身上。
那是三天前,他偶然得了一張雪白的小狐狸皮,摸上去軟綿綿的,不知怎麼就想起了毛不思,許是被養的太好了,整個人都比之前圓潤了一圈,與這張小狐狸皮很是相稱,便吩咐下去,把皮料裁了做成了一條圍巾,差人給毛不思送了過去。
誰料小丫頭片子不感激不說,還氣的很,拎著狐狸皮便衝進了他的書房,“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她說的理直氣壯,義憤填膺,彷彿手裡拎著的不是狐狸皮,而是一張人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