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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公祖大老爺臺前思準施行。

計開:

殷楊氏系騙財禮不允婚事人

殷月姣系楊氏之女與表兄有奸人

林標系楊氏之姨甥乃兄妹同奸人

當日黃仁將稟寫完,立刻修書一封,即著家人黃安進內吩咐道:“你將此稟並信,帶往知府衙門,轉交號房投遞。”黃安領了主人之命,一路進城而來,到了知府衙門,將稟信來至號房放下,並付下小包。號役將書信掛了號,放在公堂臺上,即回號房而去。

是夜知府坐在堂內,觀看公事,看到黃仁這張稟詞並這封信,看了一回,再看那信,無非要求他出差快些捉拿楊氏月姣林標三人,乃自思道:“前番已害張昭,今又來人稟賴婚等事,莫若明日免行出差,打發一個與他借銀一千兩,就說懇求仁兄暫為借用,俟糧務清完即行歸趙。”即著家人寫下,往黃仁家中投遞。那黃仁接了此信,分明要他銀兩方肯與辦,無奈將銀如數兌足,著黃安帶了銀兩,隨同知府家人進衙門稟知府。那知府見了銀到。立刻吩咐黃安道:“你回去稟知主人,說此銀業已收到,日前帶來之件照辦。”黃安見說,當即辭了知府,來到主人面前說道:“小人所帶之銀,前去行內,親手奉上知府大老爺,他著小人回來稟知,說銀兩業已收到,前日投去之件,遵辦便了。”黃仁聽見,著令退出,自己也往書房聽候。

卻說黃安去後,知府即傳差役吩咐道:“你可速去,將楊氏、月姣、林標勒限兩日內到案,毋得刻延,有誤公事。”這幾個差役聽了知府言辭,立即出外喚齊夥役,一同前往楊氏屋內,不由分說,將楊氏母女、林標三人,一併上鎖,帶到公堂下,稟了知府,立即升堂,早有兩邊差役侍候。知府坐了公案,喝令差役先將楊氏一人帶上。差役得令,即將楊氏帶到堂下,喝令“跪下!”知府喝道:“黃仁告你欺騙財禮,縱容女兒,與表兄林標通姦,不肯過門。你可聽本府吩咐,將女兒配與黃飛鴻為妻便罷,倘再違抗,法律難容。”楊氏道:“小婦人怎敢受他財禮,只因他第三子在墳前見我女兒美貌,後著陳媽到來,欲娶為妻,我說已許張秀才,不能再嫁二夫,是以不敢從命,推卻而去。及至月前,她帶同多人,抬了財禮,說我女婿張昭串賊行劫,坐地分贓,業已被捉押死,硬將財物留下,不肯抬回。後來我的姨甥林標前去打聽,女婿實系被他害死,細思他實系仇人,我女兒情願守節,豈肯改嫁於他,現在財物完存我家,分毫不動,求老爺查明,將小婦人等放出,然後將財禮盡行交還,就霑恩了。”

知府聞言大喝道:“你好糊塗,分明你縱容兄妹串奸,欺騙財禮是真,快些遵斷,以免用刑。”楊氏道:“婚姻大事,總要兩家情願,今日迫我女忍辱事仇,寧願一死,誓不從命。”知府道:“你好嘴硬,若不打你,決然不從!”喝令差役:“掌嘴!”那差役聞言立即上前,將楊氏左邊打了二十個嘴巴,好不厲害,打得皮開肉展,鮮血淋淋,牙齒去了二隻。知府道:“問她肯不肯?”楊氏道:“如此將我難為,雖然打死,亦不從命!”知府喝令差役再打,差役將楊氏右邊打了十下嘴巴,此時楊氏打得昏倒在地。知府喝令差役:“即將她救醒!”已不能言,死在地下。途命差役將她抬出,並將月姣林標二人分押監中,仔細看守,即行退堂。正是:

土豪幾番施毒手,致令奸佞並遭殃。

要知月姣林標兄妹,遇著誰人打救出監,與夫報仇,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23回 伯制軍兩番訪主 唐教頭二次解圍

更新時間:2008…2…24 10:28:43 本章字數:7391

詩曰:奉命督師視長江,為國勤勞到此方,

順道幾番尋聖主,麟閣名留百世芳。

當日知府因勸楊氏將女兒月姣從順黃氏親事,楊氏執意不從,反出言頂撞。一時盛怒之下,將她打死,自問心上不安,卻又受了黃仁的銀兩,如此斷法。故此月姣、林標二人,不帶上堂審問,權且收監。著令管監之伴婆,相勸於她,望其順從。誰知月姣果然貞節,矢志不移,知府亦屬無奈,只得將相勸的言語向黃仁說明,且將套話,將月姣勸到相從,並勸黃飛鴻不必心急,定然有日到手。這飛鴻聽了知府言語,信以為真,這病好得幾分。當時即能起身行動。

卻說伯達自從在鎮江丹徒縣衙內得見聖容,求他回朝,不從其請,只因天子到江南未久,地方多未游到,是以不肯回朝。伯達遵旨差委中軍官帶了兵丁,捉拿蔡鎮武一家帶省,再將密旨交與莊巡撫,捉拿葉兵部一家解京。自己帶了兵丁,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