幅削減至1990年以下的水平。最後一部分人的核心是美國人,外圍是澳大利亞人、加拿大人、紐西蘭人和日本人。對美國人來說,減少排放量是件很痛苦的事,所以他們的壓力最大。但這部分人的其他代表也在考慮如何才能達到各自的目標,並希望美國人能保護他們不至於做出太大的犧牲——無論是經濟上還是政治上。主要的爭論在美國和歐盟之間展開。談判頗為複雜,直到最後期限過後的次日凌晨四點才結束。但實際上只有四項議題——涉及哪些溫室效應氣體、二氧化碳匯、排放量交易、目標與最後期限。
溫室效應氣體
一般說,溫室效應氣體主要指的是燃燒礦物燃料時產生的二氧化碳。但二氧化碳只佔大氣中所聚集的溫室效應氣體的65%左右,另外35%為甲烷(主要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稻田)、含氯氟代烷烴、含氫氟代烷烴和一氧化二氮。由於透過蒙特利爾協議後含氯氟代烷烴的排放量已在削減,美國派的這部分人便想將之包括在內,以便更容易達到最終的目標。
二氧化碳匯
森林和海洋可吸收目前排入大氣中二氧化碳的55%,這樣就形成了“二氧化碳匯”。二氧化碳匯有助於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增長。因此,像美國東北部那樣重新造林便可大幅度減少淨排出量。實際上,碳建模協會有證據表明,如果將二氧化碳匯計算在內,美國可能不是個二氧化碳純排出國。不管怎樣,美國這一派想把二氧化碳匯也算在內,以便易於達到最終目標。
排放量交易
排放量交易是一種利用市場的力量,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減幅的方法。此事說來可能十分複雜,但道理其實也很簡單。一旦確定了排放量目標,排放者將各自分得允許其排放的許可額度或配給額度。如果某個排放者認為沒有必要使用全部的配給額,他或她可以將之賣給那些有超過限度危險的排放者。如果發展中國家參與其中的話,這個方法會充分發揮效力。在發達國家,為達到縮減排放量的目標而關閉正在執行的發電廠,代價將十分昂貴,等於白白扔掉部分投資。但發展中國家需要增建新廠,如果賣出其排放許可額度,發展中國家就可以得到必需的資金來建造雖比較昂貴卻更加清潔的電廠,而發達國家的電廠也可以繼續執行,直至它再也無利可圖為止。這是一種雙贏的情況,但參與者越多就越好,尤其是有許多發展中國家參與的話。美國人自然希望進行這種交易,所以他們開始敦促發展中國家參與進來,只要出於自願即可。
目標與時間表
美國人仍願意將目標定在1990年的水平,但並不想低於這個標準。事情已經很明顯,包括歐洲人在內,沒有哪個國家能像原來在里約熱內盧所計劃的那樣,在2000年達到這一目標。現在的問題是,將最後期限定為2010年,將三種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削減15%(歐洲的意見),還是在2008至2012年間將六種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量減少至1990年的水平(美國的意見)。顯而易見,後者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使新技術得以應用。這自然是美國所希望的。
歐洲各國和那些島國開始時認為,美國人的生活方式奢侈浪費,美國的經濟政策自私自利,並且經常濫用美國在國際金融方面的特權地位。它們認為,所有這些二氧化碳匯、溫室效應氣體以及排放量交易問題,都是美國想出來的巧妙逃避辦法,目的是避開它對國際社會應負的責任。美國的虛偽本質就在於,一面聲稱要做世界正義的領導者,一面又四處找空子鑽。美國的人口雖然只佔世界的4%,它的汙染量卻佔全球的25%還多。美國現在要麼站出來,要麼就緘口不言。所以歐洲反對美國尋求的彈性目標,並再次將之視為阻擋世界上普通民眾挽救環境的惟一障礙。
德國外交部長克勞斯·金克爾的開幕辭等於是為本次會議定下了基調。他先是表揚了美國人創新的傳統,然後話鋒一轉說,“人們一般都期待先驅者定下比較高的標準。決不能讓後人遭受我們的疏忽之累。”作為歐盟的發言人,他進而建議,到2010年排放量要達到在1990年的水平上再減15%。這一標準雖低於島嶼國家所提出的20%,卻遠高於美國陣營的計劃。考慮到美國經濟的迅速增長,這樣的目標意味著美國要在現有水平上將排放量減少近35%。
接下來,英國環境大臣邁克爾·米徹也不甘落後,他呼籲他的美國同行做出“更大的努力”,站出來助他們一臂之力,提議到2010年將交通和工業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再減少20%。此外,歐洲人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