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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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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慰勞總會組織南北兩慰勞團,函請“文協”派員參加。理事會決議:推舉姚蓬子,陸晶清兩先生參加南團,我自己參加北團。

“文協”為籌點款而想演戲。大家說,這次寫個諷刺劇吧,換換口味。誰寫呢?大家看我。並不是因為我會寫劇本,而是因為或者我會諷刺。我覺得,第一,義不容辭;第二,拼命試寫一次也不無好處。不曉得一位作家須要幾分天才,幾分功力。我只曉得努力必定沒錯。於是,我答應了半個月交出一本四幕劇來。雖然沒寫過劇本,可是聽說過一個完好的劇本須要花兩年的工夫寫成。我要只用半個月,太不知好歹。不過,也有原因,“文協”願將此劇在五月裡演出,故非快不可。再說,有寫劇與演戲經驗的朋友們,如應雲衛、章泯、宋之的、趙清閣、周伯勳諸先生都答應給我出主意,並改正。我就放大了膽,每天平均要寫出三千多字來。“五四”大轟炸那天,我把它寫完。

人心慢慢的安定了,我回渝籌備慰勞團與訪問團出發的事情。我買了兩身灰布的中山裝,準備遠行。

“文協”當然不會給我盤纏錢,我便提了個小鋪蓋卷,帶了自己的幾塊錢,北去遠征。

在起身以前,《殘霧》沒加修改,便交王平陵先生去發表。我走了半年。等我回來,《殘霧》已上演過了,很成功。導演是馬彥祥先生,演員有舒繡文,吳茵,孫堅白,周伯勳諸位先生。可惜,我沒有看見。

慰勞團先到西安,而後繞過潼關,到洛陽。由洛陽到襄樊老河口,而後出武關再到西安。由西安奔蘭州,由蘭州到榆林,而後到青海,綏遠,寧夏,興集,一共走了五個多月,兩萬多里。

這次長征的所見所聞,都記在《劍北篇》裡——一部沒有寫完,而且不大像樣的,長詩。在陝州,我幾乎被炸死。在興集,我差一點被山洪衝了走。這些危險與興奮,都記在《劍北篇》裡。

六、《劍北篇》

二十八,二十九,三十,這三年,日本費盡心機,用各種花樣來轟炸。

我在夏天可必須離開重慶,因為在防空洞裡我沒法子寫作。於是,一到霧季過去,我就須預備下鄉,而馮先生總派人來迎接:“上我這兒來吧,城裡沒法子寫東西呀!”二十九年夏天,我住在陳家橋馮公館的花園裡。園裡只有兩間茅屋,歸我獨住。屋外有很多的樹木,樹上時時有各種的鳥兒為我——也許為它們自己——唱歌。我在這裡寫《劍北篇》。

我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天才,但對文藝的各種形式都願試一試。小說,試過了,沒有什麼驚人的成績。話劇,在抗戰中才敢試一試,全無是處。通俗的鼓詞與劇本,也試寫過一些,感到十分的難寫,除了得到“俗更難”一點真經驗與教訓外,別無可述。現在,我又搬起分量最重的東西來了——詩!我作過舊詩,不怎麼高明,可是覺得怪有趣,而且格式管束著,也並不很難湊起那麼一首兩首的。志在多多學習,現在我要作的是新詩。新詩可真難:沒有格式管著,我寫著寫著便失去自信,不由的向自己發問,這是詩嗎?其次,我要寫得俗,而沒有地方去找到那麼多有詩意的俗字,於是一來二去就變成“舊詩新寫”或“中菜西吃”了。還有,一方面我找不到夠用的有詩意的俗字,另一方面在描寫風景事物的時候我又不能把自幼兒種下的審美觀念一掃而光;我不能強迫自己變成洋人,不但眼珠是綠的,而且把紅花也看成綠花!最後,新詩要韻不要,本不成為問題;我自己這回可是決定要韻(事實上是“轍”),而且仿照比較嚴整的鼓詞用韻的辦法,每行都用韻,以求讀誦時響亮好聽。這簡直是跟自己過不去!韻不難找,貴在自然,也不知怎麼越要自然,便越費力氣!

有上述的困難,本來已當知難而退;卻偏不!不但不退,而且想寫成一萬行!扯下臉硬幹並不算勇敢;再說,文藝貴精不貴多,臭的東西越多就越臭,我曉得。不過,我所要寫的是遊記,斷非三言兩語所能道盡,故須長到萬行。這裡,倒沒有什麼中國長詩甚少,故宜試作;或按照什麼理論,非長不可;而純粹出於要把長途旅行的見聞作成“有詩為證”。那麼,也許有人要問:為什麼不用散文寫呢?回答是:行旅匆匆,未能作到每事必問,所以不敢一板一眼地細寫。我所得的只是一些印象,以詩寫出,或者較為合適。

時寫時停,一年的工夫僅成二十七段,共三千行。所以餘的材料,僅足再寫十餘段的,或可共得六千行。因句句有韻的關係,六千行中頗有長句,若拆散了從新排列,亦可足萬行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