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憲,這些他才不會跟那些國子監裡的年輕書生一樣傻傻的相信呢。
那些生瓜蛋子,連權力的真正本質是什麼都摸不清楚,就以為一個憲法能夠約束限制的瞭如張這樣的雄主?
狗屁,制度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儘快建立民法典立法會,沒有成文的法典,這到處都是亂糟糟的,工商界更是野蠻競爭,出現了許多惡性競爭的情況。我們得儘快出臺這些民法,鎩一鎩這些歪風。”
讓許敬宗組織下院的人抓緊制訂民法典。
另一方面,張又讓魏徵組織上院的人制訂刑法。
以前人講律法要寬厚,要簡單。
巴不得越簡單越好。
這種思想,造就的是地方官員擁有極大的司法解釋權,反正怎麼判,看官員的意願,中間可操作空間太大。
尤其是過去,主管司法的往往還是些民政官。
而現在,張要求在全國各地,各州各道各縣,都要設立法院、檢察院,專門負責司法審理,民事糾紛、刑事案件等,都歸法院負責。還要設立一審二審等原則,不能讓縣令升堂審案,讓鄉下族長鄉老審案。
他還準備新建一所律法大學,專門培養法官、律師、檢察官等。
相比於每天去盯著內閣的執政,張現在願意花更多的時間在議會立法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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