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的結果只能透過複製時的隨機誤差被編碼到DNA中的緩慢過程來傳遞下去。這個效應大大加速了演化。演化到人類花費了比三十億年還長的歲月。但是我們僅僅在這最後的一萬年過程中發展了書寫語言。這使得我們能從山頂洞人進展到能探究宇宙終極理論的現代人類。
人類的DNA在過去的一萬年間並沒有顯著的生物進化或改變。這樣,我們的智力,我們從感官提供的資訊提取正確結論的能力必須回溯到我們山頂洞人或者更早的歲月。這必定是在我們殺死某些種類動物為食,並避免被其他動物殺害的能力的基礎上被選擇出來的能力。為了這些目的而被選擇出來的精神品質,在今天非常不同的環境下,使我們處於非常有利的地位,這一點真令人印象深刻。發現大統一理論或者解答有關宿命論的問題,也許不會給我們帶來什麼存活上的好處。儘管如此,我們由於其他原因發展而來的智力,能夠保證我們找到這些問題的正確答案。
現在我轉向第三個問題,即自由意志和對我們行為負責的問題。我們主觀地覺得,我們有選擇我們是誰以及我們做什麼的能力。有些人自認為是耶穌基督或者拿破崙,但是他們不可能都對。我們需要的是一種客觀的檢驗,可以使用它從外面來鑑定一個機體是否具有自由意志。例如,從某個恆星有個〃小綠人〃來訪問我們。我們怎麼才能決定它具有自由意志,或者僅僅是一臺被編入使它像我們一樣反應的程式的機器人呢?
自由意志的最終客觀檢驗似乎應該是:人們能預言一個機體的行為嗎?如果能的話,則很清楚表明它沒有自由意志,而僅僅是預先確定的。另一方面,如果人們不能預言其行為,則人們可以將此當作一個操作定義,說該機體具有自由意志。
人們可用以下的論證來反對這個自由意志的定義,即一旦我們找到了完整的統一理論,我們就能預言人們將做什麼。然而,人類頭腦也要服從不確定性原理。這樣,在人類的行為中存在和量子力學相關的隨機因素。但是在頭腦牽涉到的能量很小,所以量子力學的不確定性只有微小的效應。我們不能預言人類行為的真正原因只是它過於困難。我們已經知悉制約頭腦活動的基礎物理定律,而且它們是比較簡單的。但是在解方程時只要有稍微多的粒子參與就會解不出。即便在更簡單的牛頓引力論中,人們只能在剛好兩顆粒子的情形下解這方程。對於三顆或更多的粒子就必須藉助於近似法,而且其難度隨粒子數目而急劇增加。人類頭腦大約包含10↑26也就是一百億億億顆粒子。在給定的初始條件和輸入的神經資料下,要去解這個方程,並從而預言頭腦的行為,這個數目是太過於龐大了。當然,我們在事實上甚至不能測量初始條件,因為要這麼做的話就得把頭腦拆散。甚至我們打算這麼做的話,粒子數也太大了以至於記錄不過來。而且頭腦可能對於初始條件非常敏感,初始態的一個小改變就會對後續行為造成非常大的差別。這樣,雖然我們知道制約頭腦的基本方程,我們根本不可能利用它們來預言人類的行為。
由於在宏觀系統中粒子的數目總是太大,我們根本無法求解這些基本方程,所以只要我們處理這樣的系統,就會產生這種情形。我們要做的是利用有效理論。這是用少數的量來取代非常大數目粒子的近似法。流體力學便是一個例子。譬如像水這樣的流體是由億萬個分子組成的,而分子本身又是由電子、質子和中子所構成。然而,把流體處理成僅僅由速度、密度和溫度表徵的連續介質是一種好的近似。流體力學有效理論的預言不準確,人們只要聽聽天氣預報即能意識到這一點。但是它對於設計船舶和油管是足夠好的近似。
我想提出,自由意志和對自我行為的道德責任真正是在流體力學意義上的有效理論。也許我們做的任何事情都是由某種大統一理論所確定的。如果那種理論確定我們將被吊死,我們就不會被淹斃。也就是說,即便把你在暴風雨之際放在海上的小舟上,你仍然非常肯定其目標是絞架。我曾經注意到,甚至聲稱一切都是註定的,而且我們不能對之有任何改變的人們,在他們穿越馬路時也要先看一看安全否。也許是因為那些不看路的人不能存活來告訴我們這個過程。
因為人們不知道什麼是確定的,所以不能把自己的行為基於一切都是註定的思想之上。相反地,人們必須採取有效理論,也就是人們具有自由意志以及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個理論在預言人類行為方面不很有效。因為我們無法求解從基本定律推出的方程,所以只好採用它。我們相信自由意志還有達爾文主義的原因:一個其成員對於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