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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韋慕庭的目光,停留在甲篇第一九一頁起的《我與共產黨》一文。這篇文章可以說用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了“Chen Kung�po”即陳公博。

在這篇文章的前言中,陳公博寫道:

這篇文章我本來決定要寫的,但我同時希望藏之書櫥,待身後才發表。我不是想自己守秘密,我曾參加過共產黨,並且是中共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這是公開的事實,就是日本出版的《中國共產黨》也有這樣的記載。……

陳公博既然是中共“一大”代表,那麼,他在一九二四年寫出《共產主義運動在中國》,也就合情合理了。在《我與共產黨》一文中,陳公博詳細記述了他參加中共“一大”的經過,寫及“一連四日都在李漢俊的貝勒路家內開會”。

陳公博還談及,中共“一大”曾就綱領和決議案進行激烈的爭論。“應否發出,授權新任的書記決定。我回廣東之後,向仲甫先生(引者注:仲甫即陳獨秀,當時在廣州,未出席中共“一大”,但被選為書記)痛陳利害,才決定不發。”這清楚表明,中共“一大”的綱領和決議案是由陳公博帶到廣州去的,他當然有可能抄了一份留在自己手頭。另外,陳獨秀“決定不發”,使中共“一大”文獻沒有發表,於是留存於世的唯有手稿——正因為這樣,此後多年找不到中共“一大”文獻。

在《我與共產黨》一文中,陳公博還寫及“在民國十二年(引者注:即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二日隨‘美國總統’號赴美”。他說:“抵紐約之後,我入了哥倫比亞大學的大學院(引者注:似應為“文學院”),那時我又由哲學而改研究經濟。……“我抵美之後,接植棠(引者注:即譚植棠,北京大學畢業生,一九二○年曾與陳公博一起在廣州辦《廣東群報》。一九二一年初在廣州參加共產主義小組,後來曾任中共粵區委員)一封信,說上海的共產黨決定我留黨察看,因為我不聽黨的命令,黨叫我到上海我不去,黨叫我去蘇俄我又不去。我不覺好笑起來,我既不留黨,他們偏要我留黨察看,反正我已和他們絕緣,不管怎樣,且自由他。但我和共產黨絕緣是一件事,而研究馬克斯(引者注:即馬克思)又是一件事,我既研究經濟,應該徹頭徹尾看馬克斯的著述。我一口氣在芝加哥定(引者注:即預訂)了馬克斯全部著述,他自己著的《資本論》和其他小冊子,甚至他和恩格斯合著的書籍都買了。……”

陳公博在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二日從日本橫濱赴美,而哥倫比亞大學檔案表明他在二月二十八日註冊,完全吻合。

陳公博在美國研讀馬克思著作,而且“倏忽三年,大學算是名義上研究完畢了,碩士學位已考過”,這也與那篇碩士論文的寫作相吻合。

韋慕庭越來越意識到那篇在哥倫比亞大學“沉沒”多年的碩士論文的重要性——當然,這也難怪,在一九二四年那樣的年月,美國的教授們誰會注意一個二十多歲的中國學生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運動的論文呢?韋慕庭著手詳細考證論文。他的書桌上,堆滿了關於中共黨史的參考書:埃德加·斯諾的《西行漫記》,布蘭特、許華茨、費正清合著的《中國共產主義文獻史》(哈佛大學出版社一九五二年版),陳公博的《中國歷史上的革命》(上海復旦書店一九二八年版),蕭旭東(蕭瑜)的《毛澤東和我都是窮人》(錫拉丘茲大學出版社一九五九年版),許華茨的《中國的共產主義和毛的興起》(哈佛大學出版社一九五一年版),沈雲龍的《中國共產黨之來源》(臺北,一九五九年版),湯良禮的《中國革命內幕史》(倫敦,喬治·拉特利奇——森斯有限公司一九三○年版)……透過何廉教授的介紹,韋慕庭訪問了陳公博在美國的一位家庭成員,得知關於陳公博更加詳盡的身世。

韋慕庭著手寫作論文。他的論文,作為陳公博的《共產主義運動在中國》的緒言。由於得到哥倫比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會的贊助,一九六○年哥倫比亞大學出版了《共產主義運動在中國》一書,收入韋慕庭的緒言和陳公博三十六年前的論文。

韋慕庭在緒言中指出:“直到現在,人們還不知道儲存有(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所產生的檔案;董必武認為所有的檔案都已喪失。而附錄一和附錄二就是——我認為,那就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檔案。……”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文獻終於在大洋彼岸被發現。陳公博沉寂了三十六年的論文,走出了冷宮。不過,陳公博的論文是用英文寫的,因此美國所發現的是中共“一大”檔案的英文稿。

這些新發現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