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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了。看看《文匯報》,正預測下一起命案的發生時間呢。‘週五將會出現另一具身穿紅旗袍的女屍。’”

於光明接話道:“這是常識,連環殺人案的兇手通常會以相似的手法作案。只要不被抓到,他就會一直這麼幹下去。陳隊長翻譯過一些關於連環殺手的東西,我覺得咱們應該聽聽他的看法。”

“去他媽的連環殺手!”李書記貌似被這個詞激怒了,“你跟你的領導談過了嗎?我想還沒有吧。他現在忙著寫論文呢。”

陳超與李書記素來不合。於光明深知這一點,所以他選擇了沉默。

“擔心啥啊,難道說死了張屠戶咱就得吃混毛豬嗎?”廖國昌話裡帶著幾分挖苦。

李書記顯得特別激動:“這些殺人犯簡直是在抽公安局的嘴巴!他們就好像是在炫耀‘我又幹了,你們警察能奈我何’?他們正在千方百計地破壞我們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透過在人民群眾中製造恐慌的方式威脅社會穩定!我們應當把調查重點集中在那些對政府心有怨言的人身上。”

看起來他的邏輯還停留在全民手捧《毛主席語錄》的時代。於光明心想,照你這種邏輯,“階級敵人”可多了去了。李書記向來以在刑事偵查上濫用政治理論而著稱。這位局黨組織一把手,貌似把自己也當成刑警隊的一把手了。

“兇手肯定有個第一犯罪現場,很可能就在他家裡。他的鄰居也許聽到了些什麼呢。”廖國昌說。

“沒錯,通知所有居委會,特別是靠近兩處案發現場的那些。毛主席說過,我們要依靠人民,”這時李書記拿出領導的威嚴指示道,“現在,為了儘快破案,廖隊長、於警官,我授權你倆牽頭組織一個專案組!”

直到李書記走出辦公室之後,兩位警官才開始正式討論案情。

於光明先開了腔:“我對案情不甚瞭解,特別是對第一個受害人一無所知。”

“這是第一個死者的資料。”說著,廖國昌遞過一個鼓鼓的資料夾,“目前我們還在收集第二個死者的資訊。”

於光明拿起第一個死者的放大照片。烏黑的頭髮遮住了這個姑娘的一半面龐,她身材姣好,旗袍將她的曲線勾勒得玲瓏有致。

廖國昌介紹道:“從胳膊和腿部的傷痕來看,她貌似遭受過某種性侵犯,但在其陰道內沒有檢出任何精液和非正常分泌物。法醫已經排除兇手使用安全套的可能性,因為沒有檢出任何安全套潤滑粉的成分。不管兇手對這姑娘做了什麼,起碼他給僵硬屍體穿上旗袍的時候很倉促很粗心。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旗袍上有撕扯痕跡,紐扣也沒繫好。”

“我們可以確定這旗袍根本不屬於死者吧?第二個受害人不也穿著同樣的旗袍嗎?”於光明提出疑問。

“沒錯,這旗袍不是死者本人的。”

於光明仔細檢視著照片上旗袍開衩被撕破的部分以及那些未系的紐扣。如果兇手不辭勞苦地提前準備好這樣精美而時尚的旗袍,他會如此倉促地把它穿在死者身上嗎?何況同樣的事也許還發生了兩次。

“第二個死者的旗袍開衩部分也被同樣地撕破了嗎?”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廖國昌不情願地點了點頭,確實不像因倉促而撕壞的。

“你啥時候對外發布第一個死者相關資訊的?”

“發現屍體三四天之後吧。這個姑娘名叫田陌,二十出頭,在鄰近廣西路和金陵路的海鷗飯店工作。她和癱瘓的父親相依為命。聽鄰居們說她是個善良勤勞的姑娘。她沒有男朋友,熟悉她的人也都不相信她能有什麼仇家。”

“看上去兇手是從車上把她扔下來的。”於光明說道。

“很明顯就是這樣。”

“棄屍者會不會是個計程車司機或者私家車主?”

“計程車司機都是十二小時輪班的,第二具屍體被發現之後,我們立刻調查了當晚和前晚當值的計程車司機。只有不到二十個人符合犯罪時間段。但每個人都有案發當晚載客的票據記錄。忙著拉客的計程車司機怎麼有時間殺人呢?而且清洗屍體的地點很可能是在家中的浴室裡,更何況還要費勁巴力地給死者穿上紅旗袍。”廖國昌搖了搖頭,繼續說道,“私家車倒是有可能。最近幾年冒出來好多私家車,有些屬於有錢人,有些屬於官員。可即便捧著黨委書記的尚方寶劍,咱們也不可能跑遍整個上海一一調查這些人啊。”

“那麼你怎麼看那些案發地點呢?”

“先說第一處。”廖國昌拿起一張背景為路口交通燈的照片,“兇手應該是親自下車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