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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父祖母的故事、後母來家之後將她的舊衣服給九莉穿……和《對照記》中的內容一摸一樣,甚至連使用的文字都相當接近。如寫到自己的祖父母,在《小團圓》中是“她愛他們。他們不干涉她,只靜靜的躺在她血液裡,在她死的時候再死一次”;而在《對照記》中,則是“他們只靜靜地躺在我的血液裡,等我死的時候再死一次。我愛他們”。正因如此,《小團圓》的讀者可以理直氣壯地將它當作張愛玲的自傳來看,誰能說《對照記》寫得不是張愛玲自己的歷史呢?

2009《小團圓》(2)

但若真將《小團圓》當作自傳來讀,卻是有問題的,這倒彷彿是張愛玲佈下的一個陷阱。在自傳和自傳體小說之間,顯然存在著某些根本性的差異。正如勒熱訥在《自傳契約》中反覆強調的,自傳之所以成其為自傳,是因為這是“一種‘信用’體裁。因此,自傳作者在文字伊始便努力用辯白、解釋、先決條件、意圖宣告來建立一種‘自傳契約’”。(勒熱訥《自傳契約》,第14頁,北京:三聯書店,2001)在將自傳和其他一系列文學體裁進行對比後,勒熱訥指出自傳和自傳體小說最大的區別在於作者、敘述者和主人公是否是同一的。自傳體小說顯然只能滿足其中的一部分,即作者和敘述者的同一,而我們卻無法說《小團圓》之的“九莉”這一主人公和敘述者是同一的,不管她們之間的距離有多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