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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要進京的小解元

陳恪其人,就是張燦的母親張太太,曾經說與林安聽的那個縣太爺的表弟,已經考中秀才的少年郎。

而張太太之所以會朝林安提及這個人,自然是為了陳恪之母,曾經暗示過她,如果林安中舉,並且願意寫下親筆書,表示願意長嫂為母,心懷寬大地將陳恪的兩個弟妹養大,供他們成婚出嫁,還要把家產平均分配,之後也要“如親母”一般疼愛弟妹,那麼陳恪娘就願意來林家提親。

林安默默想了一會陳恪孃的各種要求,心中記得,自己那時是直接拒絕了這件事。

陳恪娘或許是病危之際,擔憂兩個沒成年的孩子,才不得已提出這樣苛刻的要求。

可是林安心裡,林姝是他的親妹子,打小就活潑愛笑,知道逗他開心,當年他們家裡還窮的叮噹響時,林姝才八歲,就知道叉著腰把上門來碎嘴的婆娘給罵走,也是八歲的時候,就能夠把林平和秦茂兩個三歲小兒給照顧的有模有樣。

現下林婉出嫁了,林安身邊的事情,家裡僕從的事情,大都是已經虛歲十二的林姝在打理,半點不讓林安操心。

且林姝當初被劉夫子取了一個“姝”字,一是因著林姝太過活潑,劉夫子才取了“靜女其姝”之意,想要壓一壓林姝的性子;二來麼,也確實是因為,林姝的相貌,的確當得一個“姝”字。比起林婉的溫婉可人,林姝更加漂亮鮮活,惹人注目。

這樣的妹妹,林安哪裡捨得嫁給陳家,還要寫下那些不公平的條款?

林安仔細看了一眼帖子,見縣太爺的帖子上並未提及婚事,只邀他這兩日隨時回華陽縣縣太爺的別居賞菊吃蟹。

林安現下剛成了舉人,卻是不好推脫縣太爺的邀請。尤其這位縣太爺還是秦修然曾經的男妻……林安是不敢說自己不好奇的。

是以稍稍想了想,林安只得放下書本,然後找人備下禮,跟林婉林姝說了一句,就騎馬往華陽縣趕去。

林安原本是不會騎馬的,但是來到古代後,除了騎馬,騎驢,就只能坐在馬車或船上趕路。

他原先身子不好騎不了馬就算了,現下/身子好了,當然要騎馬出行。

好在獵戶從前教過他騎馬,這才能騎馬趕去華陽縣。

雖然這樣一來,免不得要和那個陳恪打聲招呼。

陳恪今年只有十六歲,還是少年秀才,原本應當眉目清朗,志得意滿,可是林安第一眼看到這個少年時,卻一眼看出了少年眼中的鬱氣。

林安稍稍一怔。

陳恪卻已經很認真的上前拱手行禮,恭敬中帶著一絲緊張。

林安立刻明白,這個陳恪,應當知道他母親要給他求娶自己妹子的事情了。

不過這陳恪大約還不知道,自己當初沒有答應,現下更不會答應。

林安微微頷首:“陳公子莫要客氣。”

陳恪似是一愣,靦腆笑了一下,騎馬退在一旁,不再找林安說話。

他並不糊塗,林安方才那一句“陳公子”,還有疏離客氣的目光,陳恪看過聽過,就知道這位少年解元,不曾看上他。

其實也是,就他家裡的情形,還有他那位母親……陳恪縱使是再不願意承認,也知曉大多數疼惜女兒妹子的人家,根本不會和他結親。

二人一路無話,趕在中午前,就到了華陽縣,縣太爺的別院。

縣太爺已經等在那裡了。

那縣太爺著一身雨過天青色的長袍,頭上戴了白玉簪,腰上掛著一枚白色玉佩,很是俊逸瀟灑。

林安下馬就要拱手行禮。

縣太爺雙手攔住,淺笑道:“子默勿要多禮。待明年春闈殿試過後,你我便要同朝為官,何必如此拘禮?”

子默是林安的字,是劉夫子在林安考鄉試前取得。取自黃庭堅的詩句“萬言萬當,不如一默”,期盼林安身在官場,切記謹言慎行。

林安只道不敢。

縣太爺卻笑道:“我看過子默的文章。子默文章輕靈雋永之餘,不忘關心民生,愛惜百姓。我從前雖只和子默有過一面之緣,卻如同已經相識數年的老友,不願白首如新,但求傾蓋如故。”

林安沒想到這位縣太爺會想要與他交好,心下不明其意,只是對方姿態放得這樣低,卻也拱手笑道:“宋大哥如此,正是子言之幸,求之不得。”

縣太爺姓宋,名瑜,字樂瞻。

林安喚他宋大哥,果然讓宋瑜笑容更深。

二人誰都沒有提陳恪的事情,宋瑜只帶著林安看他別院的景緻,待到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