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當中,領導經常也會遇見下屬與下屬的下屬之間的矛盾,表現形式之一是,下屬把矛盾提交上來讓領導評斷;另一種情況是,下屬的下屬到領導那裡反映情況,其實是告狀。像這種情況一般都有特殊原因,面對此種情況,作為領導一般應分清矛盾的性質。只要是非原則上的矛盾,一般情況下應支援你直接下屬的工作,因為你可能不完全瞭解你下屬所在的整個部門的全部情況。一般不要鼓勵下屬的下屬告下屬的狀,對愛告狀者一般情況下要持不歡迎態度,以此支援下屬的工作。
當然,若下屬的下屬反映的確實是原則性的重大問題,也應引起重視,但要充分調查核實,不要輕易下結論,而且,即便如此也不能鼓勵下屬告狀。作為一個組織,應有正常的資訊反饋機制和通道,這個機制不應當建立在員工告狀的基礎上。如果下級告上級形成風氣,企業文化本身就不健康。
解決下屬矛盾有6大技巧。
第一,一般要暗中解決矛盾。因為人們都愛面子,私下解決就是給矛盾雙方保留了面子。矛盾儘量暗中解決,不要張揚出來。但對那些不傷面子,同時又有普遍教育意義的可以公開出來,起到教育其他下屬的目的。
第二,做到原則和靈活相結合。原則就是不能侵害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