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按照規定,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未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當事人要求約定期限的,用人單位應當與當事人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當事人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則應按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對應相關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在求職者上崗、試用前與用人單位簽訂,而不是試用合格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未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並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由勞動監察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對勞動者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而未訂立勞動合同的,除非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
掌握相關細節
簽訂勞動合同前,大學畢業生應該仔細閱讀關於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不論這些用人單位的檔案是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因為,這些檔案中會涉及畢業生求職者多方面的權益,求職者遵守規定是法定義務。而且,這些檔案作為勞動合同附件時,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
當勞動合同涉及數字時,應當使用大寫漢字。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畢業生應妥善保管。用人單位事先起草了勞動合同文字,要求畢業生簽字時,一定要慎重,對文字仔細推敲,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時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說明修訂。而且,簽訂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把單位承諾的待遇寫上去,要麼寫在協議書的備註欄裡,或另外單獨寫在一張紙上,但一定要雙方都簽字蓋章,以保證自己的利益。
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必須在簽訂的合同中說明。勞動關係約定的有效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資關係即行消失,不再合法存在。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同意,可決定續簽或重新簽訂新合同,以延續或重新建立勞動關係。
許多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和保護之外設定軟條文,勞動者要特別小心這些內容,否則將會承擔不必要的責任或遭受利益損失。為穩妥起見,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也可以向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或有關法律事務所進行諮詢,以利於提高勞動合同的保險係數。
儘管就業形勢嚴峻,但畢業生千萬不能因為求職心切而放鬆警惕,忽視或放鬆對對方的考察瞭解。為了穩妥起見,最好在簽約前到用人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對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擬安排的崗位、工作條件、用工制度及工資住房、養老保險等各項待遇進行詳細瞭解,切忌草率從事。避免到用人單位工作以後,才知道待遇和所說的對不上號,想走還得交違約金的尷尬。同時,還要防止中介騙局、網路求職陷阱、白白做試用期勞力等欺詐行為。
在簽約中,畢業生應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因簽訂勞動合同而進入不良用人單位預設的陷阱而上當受騙,勞動合同陷阱在下面還要提及,這裡不作贅述。本書由【手機小說門戶網】'。10123'自網路收集,站內精心編輯製作 提供免費下載。版權屬作者或出版社所有。更多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