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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6部分

步擴大,在戰術戰鬥機的作戰半徑都向5000千米看齊的時候,以航母為核心的海軍艦隊的存在價值必然大大降低。

如果算上幾乎具備全球作戰能力的天軍,海軍艦隊在打擊任務中的地位更加不保。

問題是,不管是空軍、還是天軍,都需要將基地建立在地面上,或者說,人類的生產生活還離不開大地。如此一來,全面戰爭中,佔領敵國領土仍然是奪取勝利的必要手段。受此影響,進攻力量就有兩層含義,一是火力投送,二是兵力投送。

毋庸置疑,在火力投送方面,空天軍的優勢無與倫比,即便在戰術層面上,陸軍的遠端炮兵也比海軍艦隊更有效率。問題是,不管是美國、還是共和國,都沒有足夠的外海軍事基地。比如在大西洋上,共和國只在阿根廷與奈及利亞有幾處軍事基地,而且與本土的航線里程均接近2萬千米,很難在戰時確保其安全。同樣的,在印度洋上,除了澳大利亞西部地區的幾座軍事基地之外,美國就只有迪戈加西亞海空軍基地可以利用,而這座基地距離共和國的生命航線非常近,肯定是共和國的必爭之地。

由此可見,海軍仍然有存在的必要,那就是充當兵力投送基地。

明白這層道理,也就不難明白,共和國與美國為什麼能夠接受一份對海軍建設做出了嚴厲限制的常規軍控條約了。

說直接點,在新的戰術體系下,傳玩意義上的海軍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更重要的是,《斯德哥爾摩協議》只對傳玩意義上的海軍做了限制,卻沒有對未來海軍做出限制。這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該協議沒有對戰艦之外的輔助艦艇,也就是那些在未來海戰中具有決定性價值的海上平臺做出任何限制。

換個角度看,共和國與美國簽署了《斯德哥爾摩協議》,表明兩國都接受了新思想。

問題是,海軍戰術思想變革所承擔的風險遠遠超過了陸軍。從歷史上看,沒有一次海軍戰術思想變革是在沒有任何實戰基礎上進行的。換句話說,海軍變革幾乎全部在戰爭期間進行,均有實戰依據。拿最近的一次變革來說,即航母取代戰列艦、艦載航空兵取代堅甲重炮,就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完成的,而在此之前,就算美日英等國的海軍將領都認識到航母將在下一場海戰中全面取代戰列艦,成為海上霸主,可3個海上強國均沒有放棄戰列艦,而是在首先確保主力艦隊的情況下,試探性的建造航母,直到戰爭爆發,且航母的戰鬥力得到證實之後才將重點放在了航母上。即便如此,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時候,美日英三國都沒有放棄戰列艦的建造工作。而且最後一艘戰列艦直到二戰結束40多年之後,才從美國海軍正式退役。

由此可見,海軍改革來得並不輕鬆。

事實上,共和國與美國在海軍改革上均未冒進,而是在確保航母戰鬥群的基礎上,穩步推進改革。

按照《斯德哥爾摩協議》的規定,共和國可以擁有與美國同等規模的海軍,即共和國與美國海軍的戰艦總噸位均為375萬噸(最初規定為250萬噸,因為美國海軍的總規模已經超過了250萬噸,所以在經過多次補充談判之後,將上限提高到了375萬噸)。看上去,這個標準非常高,可實際上根本算不了什麼。

以共和國海軍為例,1艘“重慶”級航母的標準排水量就高達15萬噸,組成航母戰鬥群至少需要1艘巡洋艦、3艘驅逐艦、1艘攻擊潛艇、1艘快速戰鬥支援艦與1艘快速綜合補給艦。照此計算,1支最低標準的航母戰鬥群的戰艦總噸位將近25萬噸。換句話說,共和國海軍最多隻能擁有15支航母戰鬥群。因為航母戰鬥群只是海軍的核心力量,而不是海軍的全部,一支強大的海軍中,還必須包括兩棲突擊艦隊、以及多支護航艦隊,即便可以將部分護航戰艦的噸位控制在1500噸以下,而且在平時不新增全套武備,以此避開約束,共和國海軍也最多隻能將戰艦總噸位的一半用來打造航母戰鬥群。換句話說,共和國海軍最多隻能擁有7支以“重慶”級為核心的航母戰鬥群。受此影響,“重慶”級航母與前2級航母一樣,僅僅建造了3艘。正是如此,共和國海軍才保留了3艘“上海”級與3艘“北京”級航母,將航母戰鬥群的數量維持在9支。當然,隨著3支“重慶”級航母戰鬥群服役,加上對“上海”級與“北京”級的現代化改進,與2041年時相比,共和國海軍的戰鬥力提高了將近1倍。

相對而言,美國海軍的處境更為艱難。

從實際情況出發,美國對海權的需求遠遠超過了共和國。從總體戰略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