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的金融之道:藏富於民(8)
從本質上,1853年晚清嘗試的“內債”更像歐洲中世紀的“強制性借貸”(forced loans),當時西歐城邦政府為了戰爭或基建專案融資把債務強行攤派到有錢商人頭上。這些短期債務更多像貸款契約,而不是可交易的證券。
以未來稅收流作抵押發行的政府公債證券最早出現在1262年的威尼斯 。 由於那些西歐城邦國家之間沒完沒了的戰爭,融資需要不斷膨脹,當初慣用的期限不到一年的短期借貸已無法緩解財政壓力。以佛羅倫薩為例,1470年一年的總利息是36萬金元,超過其全年財政收入 ,比清政府在1903年要付相當於全年財政收入的債務利息加本金還要嚴重得多。這就逼著佛羅倫薩人在金融創新上著手,想法把債務期限延長。
當時,被西歐政府慣用的證券有三種。第一種是人壽年金,只要購買者證明其身體健康即可申購,買後在投資者去世之前他每年可得到5%至8%的回報,他去世之後政府的支付義務即結束。這種債券廣受歡迎。儘管對於具體的個人而言,這種債的實際期限不確定,但對於發債的政府,這些人壽年金債券的平均期限在20、30年間,能達到不錯的平攤支付壓力的效果,增加政府的負債能力。該債券品種尤其在15,16世紀的荷蘭以及後來的英國廣泛使用。
第二種是嫁妝禮基金券,一般是在女兒出生幾年內,父母即從政府手裡買些嫁妝禮基金券,讓政府融資。在他們的女兒出嫁前發券方不付任何利息,但在女兒出嫁時父母可得到本金加累計的利息,用作嫁妝禮。但是,如果女兒在15年內不嫁或者出家做修女(當時約佔女孩的四分之一),那麼父母就永遠得不到回報,政府就沒有債務了。1425年佛羅倫薩就設立這類嫁妝基金,在威尼斯等南歐城邦也流行。實際債務期限平均在10年以上。
第三種乾脆就是無期債券,沒有到期日。這當然能大大擴大政府的負債能力。
前面講到,1715年荷蘭的國債餘額為其國民收入的2倍多,英國的是倍,它們主要利用長期限債券渡過財政難關。英國那年的國債大約為6000萬英鎊 ,其中,1640萬英鎊是無期國債,利息在5%到6%之間,主要由英格蘭銀行、東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持有;1260萬英鎊分別是99年期和32年期的年金債券(不是人壽年金);1140萬英鎊是彩票債券,32年到期,年利率至少為,但根據抽彩結果利率最高可以到8%;剩下的為短期和其它長期債。1717年後,無期國債和長期年金債利率都被重新調低到4%左右。
跟同期的西歐政府比,中國宋、元、明朝廷沒那麼幸運,無法透過發行無期國債或任何超過一年期限的債券讓他們挽救或延長其朝代生命。他們甚至沒有晚清中國那麼幸運,因為在甲午戰爭之後,雖然甲午賠款、庚子賠款是無理強加的,但清政府畢竟能從外國銀行借到36年期限、5%年息的債務,幫助他們渡過亡國的危機,延長了清朝的生命。根據當時人們對國債的根本性否定的態度,借外債當然更無法接受,但那總比讓中國成為殖民地好。——我們一會兒再回到此話題。
雖然中國到19世紀末還沒建立國債市場,日本卻已走在前面。據朱蔭貴先生考證 ,在1870至1880年期間,日本政府發行的內外公債總額即達億日元,這些公債用來贖回大名和武士的封建權利、替大名償還新舊債務,但更重要的是用於修築鐵路、開發礦山和建築港口及道路所用,類似1990年代中後期中國政府公債的用途。此外,1868年4月,明治政府以“振興產業,發展貿易”的名義發行了4800萬元太政官紙幣,1869年9月再發行750萬民部省紙幣,還有1871年10月發行的680萬大藏省兌換券。我們看到,明治維新時期日本敢於利用公債支援發展,而同期清廷還忙於往國庫存銀子。結果,到甲午戰爭時,兩國的國力已大相徑庭。
治國的金融之道:藏富於民(9)
甲午戰爭失敗後,社會方方面面的危機感大升,將“強國”運動推向高潮。中國的第一個現代銀行——中國通商銀行——於1897年建立,之後銀行業有了較快速的發展。國內債券市場的真正發展起始於民國初期的1914年左右。由於北京政府在一戰期間難以舉借新的外債,便轉向國內發行公債。1912~1926年間,政府共發公債27種,共億元 。經過此後的進一步發展,到1949年,公債市場已具備相當規模。雖然在50年代後期基本停止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