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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好,暫且丟在一旁。調墨選筆,開始謄正,他那一筆小楷又快又好,不過午夜時分,三文一詩,盡皆殺青。喚號軍打水來洗了把臉,續上一支蠟燭,重新再看一遍。照規定,謄正的卷子亦可添注塗改,但以不超過百字為限。洪鈞只點竄了七八個字,便即罷手。略歇一歇,便即交卷領籤,趕著“放頭排”出場,卻不回考寓,徑出崇文門,在大柵欄找一家“金雞未唱湯先熱;紅日東昇客滿堂”的澡塘子,痛痛快快地“水包皮”一番,然後喚跑堂的沽酒叫菜,吃飽喝足,呼呼大睡。

※ ※ ※舉子出場,就該闈中忙了。舉子所交的原卷是墨卷,編號彌封以後,送謄錄所用硃筆照抄一份,稱為硃卷。硃卷須經過校對,名之為“對讀”;一個看墨卷,一個看硃卷,倘或謄錄錯誤,隨即用黃筆改正。

到此為止,舉子是不是還能進第二場,可以確定了。凡是不合程式,或者因故曳白的卷子,檢出來交監試黜落;用紫筆判明“貼出”——貼出去的榜就稱為紫榜,又稱藍榜。紫榜有名,就沒有再進場的資格了。

這時的考官,卻還不到忙的時候,只是四總裁會商出第二場五經,和第三場策問的題目。選讀房官寫題,監督刻印。要到第二場出場,才開始進卷。十八房官,公服上堂,相互一揖;抽籤分卷,各自帶回本房評閱。出色的卷子,送請總裁取中,名為“薦卷”。不薦的卷子,叫做“不出房”,雖薦而未為主考官取中,稱為“薦而不售”。縱或如此,落第的舉子,感於文字知己,一樣亦認這位房考官為師,甚至師弟的感情格外深厚。

薦卷多在看了第一場的卷子以後;而三場考試,亦以第一場的關係為重。如果第一場的文章出色,房官舉薦;第二、第三兩場平平而過,亦自不妨。不然,二、三兩場勝於第一場,雖亦可以“補薦”,但往往因為中額已滿,主考愛莫能助,即令房官力爭,亦未必就能如願。

洪鈞的卷子被薦了。其時他還在號舍中應第三場試,大做策論——這不比金殿對策,泛泛申論,便可敷衍。到了午間,便已完卷,但仍須第二天上午,方可出場。

※ ※ ※三場試畢,洪鈞遷出考寓,搬到會館去住。蘇州人文答革,府下屬邑,各有會館,大都在宣武門外。洪鈞住在蘇州附郭的三縣長洲、元和、吳縣的會館。

這會試候榜的二十多天,向來是舉子們放浪形駭,紙醉金迷的日子。有些是三年辛苦,到此解脫,心裡總覺得必須醇酒婦人補償一番,才對得起自己;有些是一旦發榜,榮枯立判,那種患得患失之情,唯有看花飲酒,才能排遣;有的是千里迢迢,上京一趟,自覺如果不好好領略領略“八大胡同”的風光,未免虛此一行;也有的是早就打算好了,要在京裡大逛一逛,開“花榜”、記風月,玩出來一個名堂,誇耀於人的。而洪鈞什麼都不是,只想高拔巍科,讓李婆婆母女和他自己揚眉吐氣。

無奈一起來赴試的同鄉,不容他獨善其身,每天都有人來邀約“吃喝”。在未發榜以前相約大吃大喝,暫時記賬,等揭曉以後,誰榜上有名,作東付賬,落第的白吃。這個來自唐朝“打毷”的習俗,由於不必先惠鈔,所以人人歡迎;倘或堅辭,便好像自度必中,吝於作東似地,會遭致譏評。洪鈞無奈,也只好每天酒食徵逐了。

但到夜半酒醒,想想不免煩惱。大小館子,賬記下不少,如果經常在一起“吃夢”的人,只有自己美夢成真,那筆酒食賬不下兩三百銀子之多,從何而出?

於是他又想到煙臺的那封信。幾次細覓,不得下落,不死心還得找一找。找了想,想了找,終於在一件小夾襖的口袋中找到了。

細細看完,洪鈞很佩服李婆婆的善體人情,但也感到話中的分量,事到如今,說什麼也不能說了不算。

不過,也就因為信中的話,分量很重,他覺得不宜再受李家的接濟。凡事要留個餘地,如果不幸落第,至少也還留著條可以週轉的路子。至於吃夢作東,不妨另想別法。

打定了主意,先為煙臺寫回信。是寫給藹如,稱呼如舊,開頭先敘闈中景況,自道文字還過得去,中與不中,付諸命運。接著就談到李婆婆在湊款子的話,表示受惠已多,不敢再勞他們母女費心。最後當然有一段纏綿相思的話,那倒不是違心之論,心隨筆飛,藹如的一章一笑,彷彿如見,真巴不得即時就能將她接到京裡來,朝夕廝守。

信剛寫完,正在開信封,吳大澄突然闖了進來。洪鈞一驚,急忙隨手拖一本書覆在信面上,起身迎了上去招呼,“這麼好的天氣,”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