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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裡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裡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溼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臺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徵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溼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象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溼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乾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裡,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佔了。房裡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姐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凌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併,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裡幹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裡。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