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裡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裡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溼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臺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徵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溼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象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溼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乾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裡,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佔了。房裡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姐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凌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併,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裡幹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裡。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