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載體存在,人首先是經濟工具,而人性價值、個*利和個人自由被犧牲太多。一個人可以因為“不孝”而處死,等於說人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金融交易的載體,就是他的金融工具作用,就是體現“養子防老”,不承認超越金融交易載體的*。
相比之下,由非人格化的金融市場代替儒家“孝道”體系之後,壓在家庭、家族之上的經濟交易功能會逐步從家庭、家族剝離,信貸、保險、投資功能都可由金融市場取代,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金融市場正在把中國家庭從利益交換中解放出來,讓家庭的功能重點定義在情感交流、精神世界上,家應該是情感的天地,是精神上的安身立命,而不是利益交換場。金融市場就是這樣讓中國文化走出儒家的剛性體系。從這個意義上,“五。四”運動主張的“打倒孔家店”、解放個人,還必須有家庭之外金融市場的發達,否則,“孔家店”還無法被打倒。
五
開始從社會的角度理解金融、從金融的角度理解社會變遷之後,我的思想世界頓時熱鬧了許多,原來文化就是這樣隨著人類生存的需要而演變、調整的,或者說,文化價值的目的第一是最大化人活下去的機率,第二是最大化個人的自由。也就是說,當生產能力低下、金融交易工具不發達的時候,人們會為了生存而願意犧牲一些個人自由,比如,以前人們願意接受部落公有制、儒家“三綱五常”剛性社會秩序。但是,一旦物質生產能力足夠高、金融市場足夠發達,繼續犧牲個人自由、個*利就沒必要,社會文化必然會做相應調整,這也是中國今天的經歷。
這是什麼意思呢?劉教授是廣州一所大學的歷史學教授,他研究中國曆代契約的變遷史,其學問之深令在下佩服。2005年,劉教授來耶魯大學訪問一年。期間,他講到自己的親身故事。2004年,在上海的內弟結婚,要花120萬元買150平米的房子。他的內弟小王和未婚妻都在金融公司工作,年收入加在一起18萬,他們手頭的積蓄有30萬,所以,買房子還缺90萬元。那90萬元怎麼找到呢?
一種可能當然是小王從銀行做按揭貸款,如果做30年到期、年息5%的按揭,小王今後的月供大約4832元,年供不到6萬,他們當然能支付,但佔小王夫妻未來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不過,小王和未婚妻不願意做按揭貸款,他們跟父母說,如果做按揭貸款,讓他們不是一結婚成家就背上月供的包袱嗎?小王的父母想想,覺得也是,不能讓年輕夫妻背上這麼重的擔子!正好他的父母年紀60出頭,已退休,手頭有60萬養老用的積蓄。就這樣,小王父母拿出手頭60萬的積蓄,劉教授夫婦把手頭僅有的20萬積蓄貢獻出,另一位親戚出10萬,給小王買上150平米的房子。
序言 金融的邏輯是什麼?(7)
當然,劉教授的故事對中國人很普通,沒有什麼稀奇。只是這種安排改變了小王大家庭的關係和性質。第一,劉教授現在一想起這事就惱火,作為歷史學教授,自己的收入不高,20萬的積蓄是他當時所有的錢。他說自己在廣州的房子還不到70平米,憑什麼他要把自己所有的積蓄供他內弟買那麼大的房子?所以,從那以後,提起他內弟,首先想到的是他過去的積蓄,而不是他跟內弟的感情有多麼好,況且也因為那筆錢使劉教授跟夫人的關係緊張!
第二,本來,小王父母可以把自己的60萬養老錢理財投資好,等再年老之後,自己能有錢養活自己,也能有自己的尊嚴。但是,現在錢都給了兒子,今後的養老就只能靠兒子、女兒了,也就是說,不管今後跟媳婦、女婿是否處得好,也沒有別的選擇,只好跟他們一起住,或者靠他們供養,等著他們給錢。這樣,本來可以自立養老的小王父母,今後就只能看別人的臉面養老了,不能有自己的自主生活空間,不能想怎麼花錢就怎麼花了。
同樣糟糕的是,正因為小王這麼容易就得到90萬元的幫助,讓他無法感受到靠自己勞動養活自己的責任,那看似“免費午餐”的90萬,只會培養懶惰。
而如果小王是透過90萬按揭貸款,表面看會給小王夫婦帶來月供壓力,但是,這種壓力不是壞事,會迫使小王奮發向上,培養“自食其力”的個人責任。同時,這也讓其父母留住養老錢、年老後有自尊的財產基礎,可以理直氣壯,不需要看子女的臉面。另外,對劉教授夫婦來說,他們的關係就不會出現緊張,也當然不讓劉教授一想起內弟就想到自己失去的積蓄。
實際上,這兩種安排,給每個人帶來的自由度也截然不同。試想,小王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