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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部分

'剽,疾也。

注'三'北寺,獄名,屬黃門署。前書音義曰即若盧獄也。

平春悼王全,'一'以建初四年封。其年薨,葬於京師。無子,國除。

注'一'續漢志平春,縣,屬江夏郡也。

清河孝王慶,母宋貴人。貴人,宋昌八世孫,扶風平陵人也。'一'父楊,以恭孝稱於鄉閭,不應州郡之命。楊姑即明德馬後之外祖母也。馬後聞楊二女皆有才色,迎而訓之。永平末,選入太子宮,甚有寵。肅宗即位,併為貴人。建初三年,大貴人生慶,明年立為皇太子,徵楊為議郎,曪賜甚渥。貴人長於人事,供奉長樂宮,身埶饋饌,太后憐之。太后崩後,竇皇后寵盛,以貴人姊妹並幸,慶為太子,心內惡之。與母比陽主謀陷宋氏。'二'外令兄弟求其纖過,內使御者偵伺得失。'三'後於掖庭門邀遮得貴人書,雲“病思生菟,令家求之”,因誣言欲作蠱道祝詛,以菟為厭勝之術,日夜毀譖,貴人母子遂漸見疏。

注'一'昌,文帝時為中尉,以代邸功封壯武侯。

注'二'比陽主,東海王強女。

注'三'偵,候也,音醜政反。廣雅曰:“偵,問也。”

慶出居承祿觀,數月,竇後諷掖庭令誣奏前事,請加驗實。七年,帝遂廢太子慶而立皇太子□。□,梁貴人子也。乃下詔曰:“皇太子有失惑無常之性,爰自孩乳,至今益章,恐襲其母兇惡之風,不可以奉宗廟,為天下主。大義滅親,況降退乎!

'一'今廢慶為清河王。皇子□保育皇后,承訓懷囏,導達善性,將成其器。蓋庶子慈母,尚有終身之恩,'二'豈若嫡後事正義明哉!今以□為皇太子。”遂出貴人姊妹置丙舍,使小黃門蔡倫考實之,皆承諷旨傅致其事,'三'乃載送暴室。二貴人同時飲藥自殺。'四'帝猶傷之,□掖庭令葬於樊濯聚。'五'於是免楊歸本郡。郡縣因事復捕系之,楊友人前懷令山陽張峻、左馮翊沛國劉均等奔走解釋,得以免罪。楊失志憔悴,卒於家。慶時雖幼,而知避嫌畏禍,言不敢及宋氏,帝更憐之,□皇后令衣服與太子齊等。太子特親愛慶,入則共室,出則同輿。及太子即位,是為和帝,待慶尤渥,諸王莫得為比,常共議私事。

注'一'左傳,恚��F殺其子厚,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籲而厚預焉。大義滅親,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