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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他的這種仁義誠信的招牌下要,那當然等於白日做夢。

旗幟不妨打,但要因時因地因利害而變,所以龐統說:“亂離之時,因非一道所能定也。”這是具有辯證法的觀點。

他說得很清楚,也很實際:“且兼弱攻昧,逆取順守,古人所貴。若事定以後,封以大國,何負於信,今日不取,終為人利耳!”嚴格地講,只要是非我之物,佔有的本身,就不可能有公理正義可言。但在那個佔有、被佔有,和反佔有的時代,諸侯間不停地重新繪製政治地圖的時代,弱肉強食,是歷史的必然。腐敗昏昧的政權,垮臺只是時間上的遲早罷了。你不吞噬掉的話,別人也會毫不客氣地要下嘴的,這裡不存在任何感情上和道義上的契約責任,甚至哪怕信誓旦旦的盟友,此時最佳之計,吃掉他,也許倒是救了他。要是成為另外一個兇悍者的俎上肉的話,那日子說不定會更糟一些。

一個目標物放在那裡,人人都想獲得它,在這個目標物未明確落入誰的手中時,角逐者的爭鬥,便一刻也不得安寧。只有爭奪已經無望,歸屬成為定局,大家這才會停下手來,這就是法正勸諭劉備取西蜀時,所說的“逐兔先得”的規律。於是,視情勢而定,該取則取之,不該取則決不伸手;該取而不取者,謂之愚,不該取而取者,則謂之妄,都是偏頗的行為了。

劉備,一次次地被他的那些虛假名聲,誤了大事。龐統說,事當決而不決者,愚人也。劉備所以成不了大氣候,他的虛張聲勢的仁義誠信,不也成為他礙事的包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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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玄德的仁義(2)

所以,什麼事情,都不宜絕對化。適可而止,最好,留有餘地,則更主動些。陳琳與《檄豫州文》

漢末,袁紹與曹操在爭雄中原的時候,曾經讓他手下的一位詩人陳琳,替他寫一篇《檄豫州文》,聲討曹操。

陳琳原是朝廷重臣何進的主簿,參與機密的重要僚屬,曾經諫阻何進,不要輕率地召外兵來中央誅除宦官,因為這種遊戲,具有很大的危險性,結果屠戶出身的何進不聽,把腦袋玩掉了。陳琳怕因何進的關係被牽連,“避難冀州”。冀州是袁紹的根據地,而袁紹也曾是何進親信。所以,就把賦閒在家的陳琳請出來,“使典文章”,無非看在老朋友面上,安排一份差使,有一份餉銀而已。

所謂“使典文章”,某種程度類似現在的專業作家,是有空就來上上班,不來點卯也無所謂的閒差。但人家給你開工資,分房子,偶爾給你一點創作任務,當然也不好意思拒絕。其實,陳琳在建安七子中,是位比較有些平民意識的作家。他的名篇《飲馬長城窟行》,對於修築長城的徭役,給民眾帶來的苦痛,寄予極大的悲憫。可想而知,袁紹和曹操的這一場戰爭,對河北一帶會造成多麼嚴重的災難,他該是什麼態度了。但端人碗,就得服人管,只好“奉命文學”了。

檄文,用現代語言來講,就是軍事總動員前的輿論宣傳攻勢。據《三國演義》裡講,曹操看到陳琳的檄文時,他的偏頭疼病正在發作,臥病在床。讀完之後,毛骨悚然,出了一身冷汗,病竟然好了。文章能起到阿司匹林的鎮痛作用,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要談到文學的功能方面,最令歷代文人們揚眉吐氣的,莫過於此篇了。大概也正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歷代皇帝對於文人也就不大客氣,動不動大興文字獄,要收拾收拾的。曹操在誅殺文人方面,名聲也不甚佳,禰衡、孔融、楊修,都死在他的手下。連“建安七子”中的劉楨,因為膽敢抬起頭來平視他兒媳婦一眼,就被送去採石場勞改。而對這個把他祖宗罵了個狗血噴頭的陳琳,成為了他的俘虜,剛剛被提了來,倒是破例的寬容。《三國志》載:“袁氏敗,琳歸太祖。太祖謂曰:‘卿昔為本初移書,但可罪狀孤而已,惡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謝罪,太祖愛其才而不咎。”

《三國演義》在這裡添了一句陳琳的辯解之詞,“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這倒是一句實實在在的話。一方面,他不否認是箭,而且恐怕還是一支利箭,這是他對於自己文學能力充滿自信的表現。另一方面,認清自己不過是工具,袁紹手中的一支箭罷了,他扣弓弦射出去,箭是無法自己拐彎或者罷工的。顯然,這種切合實際的自審精神,打動了曹操,不但放他一馬,還安排他當了自己的記室,相當於今天的秘書長的職務。文而優則仕,從此享受至少也是局、處級的待遇,比在袁紹幕下僅僅“使典文章”要得意多了。倘不是公元193年許都流行一場可怕的瘟疫,他未能逃脫厄運,棄世而逝,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