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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九章筭術曰方田第一,粟米第二,*(羨外)**'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稜字伯威,援之族孫也。少孤,依從兄毅共居業,恩猶同產,毅卒無子,稜心喪三年。'一'

注'一'東觀記曰:“毅,張掖屬國都尉。”

建初中,仕郡功曹,舉孝廉。及馬氏廢,肅宗以稜行義,徵拜謁者。章和元年,遷廣陵太守。時谷貴民飢,奏罷鹽官,以利百姓,賑貧羸,薄賦稅,興復陂湖,溉田二萬餘頃,吏民刻石頌之。'一'永元二年,轉漢陽太守,有威嚴稱。大將軍竇憲西屯武威,稜多奉軍費,侵賦百姓,憲誅,坐抵罪。後數年,江湖多劇賊,以稜為丹陽太守。稜發兵掩擊,皆禽滅之。轉會稽太守,治亦有聲。轉河內太守。永初中,坐事抵罪,卒於家。

注'一'東觀記曰:“稜在廣陵,蝗*(蟲)**'蟲'*入江海,化為魚蝦,興復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

贊曰:伏波好功,爰自冀、隴。南靜駱越,西屠燒種。徂年已流,壯情方勇。

明德既升,家祚以興。廖乏三趣,防遂驕陵。'一'

注'一'左氏傳曰,宋正考甫三命滋益恭,“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餘敢侮”。

校勘記

八二七頁八行馬何羅集解引惠士奇說,謂“馬”前書作“莽”,莽馬音同,古文通。

八二七頁一0行況字長平汲本、殿本“長”作“君”。按:聚珍本東觀記亦作“君”。

八二八頁五行否則守錢虜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虜”袁宏紀作“奴”。

八二八頁七行師事潁川滿昌按:汲本“滿”作“蒲”,東觀記同。

八二八頁一二行又嘗為牧*(帥)**'師'*令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注“帥”當作“師”,前漢有牧師令。今據改。

八二九頁一一行如偶人形按:汲本“偶”作“俑”。袁紀同。

八二九頁一四行東觀記*(曰)*“曰”字當衍,今刪。

八三0頁一四行但幘坐殿本“但”作“袒”,聚珍本東觀記同。按:校補引說文“但,裼也”,“裼,但也”,謂古“袒”作“但”,故通鑑亦作“但幘坐”。

八三二頁二行以離囂*(友)**'支'*黨據汲本改。按:刊誤謂“友”當作“支”。

八三三頁一二行言為標準*(謂)**'為'*射的也據殿本改。

八三五頁一五行其田土肥壤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方言“□,肥也”,廣雅“□,盛也”,“壤”當為“□”。

八三六頁一三行縣管蠻夷曰道刊誤謂“管”當依漢書本文作“有”。今按:漢志作“有蠻夷曰道”,續志作“縣主蠻夷曰道”。

八三六頁一四行務開*(寬)**'恩'*信*(恩)**'寬'*以待下據刊誤改。按:聚珍本東觀記正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

八三八頁七行督樓船將軍段志等按:“段志”袁宏紀作“殷志”。

八三八頁九行援追徵側等至禁溪按:通鑑胡注謂“禁溪”水經注及越志皆作“金溪”。

八三八頁一三行當吾在浪泊西里閒按:王先謙謂東觀記“裡”下有“塢”字。

八三八頁一三行毒氣重蒸刊誤謂“重”當作“燻”。今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重蒸言下潦上霧,兩重相蒸也,不必改“燻”。王先謙謂東觀記作“燻”,案“重”字亦通。

八三九頁一行雒將之女也按:沉欽韓謂“雒”當為“駱”,賈損之所謂“駱越之民”,前書閩越傳“甌駱將左黃同”。

八三九頁七行奔入金溪*(穴)**'究'*中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穴”當為“究”。

水經鬱水注引竺枝扶南記曰,山溪瀨中謂之究。又葉榆水注,援將兵討側,側走金溪究中。今據改。

八三九頁一二行徵側餘黨都羊等光武紀“都羊”作“都陽”。按:陽羊古通作。

八四0頁一二行考之於*'行'*事據汲本、殿本補。

八四一頁八行牙*(欲)*去齒一寸據刊誤刪。

八四一頁九行腹下欲平滿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唐、宋舊本皆雲“脅堂欲平滿”。

八四一頁九行汗溝欲深*'而'*長*(而)*膝本欲起據刊誤改。

八四二頁一三行見父之執友按:殿本、集解本無“友”字,與禮記合。

八四二頁一四行武威將軍劉尚按:王先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