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上脫“不”字。今按:上生不得過黃鐘之濁者,意即所生之音不得低於黃鐘本律,下生不得及黃鐘之清者,意即所生之音不得高於或等於黃鐘半律,“過”與“及”字異而義同,非有脫字也。今不改。
三00一頁一六行而生十一律者也“十一”汲本、殿本作“十二”。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通鑑注引“十二”作“十一”。今按:作“十二”者鬥,參閱下條校記自明。
三00一頁一六行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按:“十二律之”語意不明,疑有脫鬥。依文當作“十一三之”,蓋以三自乘十一次,所得之數為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也。
三00二頁二行*(數)**'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0二頁二行*'於'*律為寸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律”上脫“於”字,算術有。今據補。
三00二頁四行以為黃鐘之管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前志“管”作“宮”。
三00二頁五行比黃鐘之音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前志“音”作“宮”。
三00二頁一一行故滋萌於子按:王先謙謂前志“滋”作“孳”。
三00二頁一一行振羨於辰前志“羨”作“美”。按:王念孫謂“美”當為“羨”,字之鬥也。
三00二頁一一行昧曖於未按:王先謙謂前志“曖”作“薆”。
三00二頁一二行大成於丁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前志“成”作“盛”。
三00二頁一二行豐茂於戊按:王先謙謂前志“茂”作“楙”。
三00二頁一三行而變化之情則可見矣按:王先謙謂前志無“則”字。
三00三頁一行色育集解引盧文弨說,謂“色”隋志及律呂新書俱作“包”,當是也。算術、禮記正義並作“色”。
三00三頁二行下生謙待按:隋志“謙待”作“謙侍”。下同。
三00三頁六行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集解引惠棟說,謂“七大強”一作“八弱”。今按:禮記正義作“小分八弱”。又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大”當作“太”。
三00三頁一0行分動集解引惠棟說,謂“動”一作“勳”。今按:隋志作“動”。
下同。
三00三頁一三行質末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隋志﹑禮運正義“末”作“未”。按:
殿本作“未”。下同。
三00三頁一四行形晉按:隋志“形”作“刑”。下同。
三00三頁一五行小分二*'半'*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強”上有“半”字,是。今據補。
三00四頁五行下生解形按:隋志“解形”作“解刑”。下同。
三00四頁七行凌陰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隋志﹑正義“凌”俱作“陵”。
三00四頁八行族嘉按:隋志作“佚喜”。下同。
三00五頁一一行下生未卯按:隋志“未卯”作“未卬”。
三00五頁一三行十四萬九千一百五十*(五)**'六'*集解引盧文弨說,謂“五十五”算術作“五十六”,是。今據改。
三00五頁一四行下生夷汗按:隋志“夷汗”作“夷汙”。下同。又按:“夷”原鬥“無”,徑改正。
三00五頁一五行七尺五寸萬五千三百*(二)**'三'*十五按:各本並作“二十五”,今據算理改。
三00六頁五行下生閉掩按:隋志“閉掩”作“閉奄”。下同。
三00六頁六行小分九微*(弱)**'強'*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微強”,是。今據改。
三00六頁八行內負按:隋志“負”作“貞”。下同。
三00七頁一行十三萬九千六百七十*'四'*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作“七十四”,脫“四”字。又引盧文弨說,謂算術有“四”字。今據補。
三00七頁二行下生分烏按:隋志“分烏”作“分焉”。下同。
三00七頁一0行形始按:隋志“形”作“刑”。
三00七頁一五行小分三*(大)**'半'*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半強”,是。今據改。
三00八頁九行小分八*'微'*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微強”,是。今據補。
三00九頁二行*(下)**'不'*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十二律之變窮於南事,安得雲下生乎?疑“下”為“不”字之鬥。又引盧文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