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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

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注'三'鴻範,尚書篇名,箕子為武王陳政道陰陽之法。災異即咎徵之類也。

注'四'徵,驗也。

注'五'宥,寬也。

注'六'淮南子曰“聖人見是非,若白黑之別於目,清濁之形於耳”也。

注'七'考謂考其功最也。尚書舜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也。

注'八'前書:“武帝時,漢有天下已七十餘年,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人人自愛而重犯法。”音義曰:“時無事,吏不數轉,至於子孫而不轉職,今倉氏、庫氏因以為姓,即倉庫吏之後也。”

注'九'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代而後仁。”見論語。

舊制,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驗,然後黜退。帝時用明察,不復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一'浮覆上疏曰:“陛下清明履約,率禮無違,自宗室諸王、外家後親,皆奉遵繩墨,無黨埶之名。至或乘牛車,齊於編人。斯固法令整齊,下無作威者也。求之於事,宜以和平,而災異猶見者,而豈徒然?天道信誠,不可不察。竊見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下專國命,即位以來,不用舊典,信刺舉之官,黜鼎輔之任,至於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覆案不關三府,罪譴不蒙澄察。陛下以使者為腹心,而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為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二'故髃下苛刻,各自為能。兼以私情容長,憎愛在職,皆競張空虛,以要時利,故有罪者心不厭服,無咎者坐被空文,不可經盛衰,貽后王也。'三'夫事積久則吏自重。'四'吏安則人自靜。傳曰:‘五年再閏,天道乃備。’'五'夫以天地之靈,猶五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臣浮愚戇,不勝惓惓,願陛下留心千里之任,省察偏言之奏。”

注'一'刺舉即州牧也。

注'二'使者,刺史也。續漢志曰,每州有從事,秩百石。耳目謂令採察也。平謂平決也。

注'三'貽,遺也。

注'四'重猶愛惜也。

注'五'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