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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小昭嚇得呆了,灑了滿地的茶水正好似往火上澆的油,許毓大怒,一躍而起,來到小昭面前一巴掌打了下去,同時怒吼道:“狗殺材,你作死啊!”

那書童給打翻在地,整個人都被打懵了,許毓還要追打,閔大人喝道:“行了,茶也不必喝了,案子要緊,把你說的賬冊拿上來吧。”

許毓氣呼呼地轉過身,從袖子裡拿出一冊賬目,遞給了閔縣令,道:“大人,婢女小云在五日之前便已結了工錢離去,這是拙荊每日記的賬本,請大人過目。”

閔大人只看了一眼便遞給了嚴捕頭,嚴捕頭不識幾個大字,便又把賬本交給了段飛。

段飛很快找到了相關條目,上邊寫著某月某日婢女小云領了上月工錢兩百文,然後便辭工而去云云。

“如何?我說她已經走了吧。”許毓揚聲說道,還得意地偏頭向段飛看來。

條目上按了個指印,看來不像假的,但是段飛還是翻動賬目找到上個月小云領工錢的條目仔細對比了一下。

經過放大鏡的比對,指印應該是同一個人的,但是數目卻相差較大,上月小云領了五百文錢,這個月卻才領了兩百文,這是為什麼呢?

對這個疑問,許毓理直氣壯地回答道:“她這個月發神經,打壞了不少傢什,那三百文自然是抵數被扣掉了,不信你們可以問其他婢女家人。”

段飛翻著賬本,又道:“我還是有些奇怪,許大人,我看從前的記錄中也有打壞東西扣錢的,寫得很是詳細,比如這一條,元月二十三日,丫鬟小菊打碎細瓷花瓶一隻,扣月例五十文,為何這個月小云領錢的記錄中卻沒有寫上呢?”

許毓傲然道:“她都辭工了,還記那麼多幹嘛?反正她按了手印,就說明我沒虧了她的。”

“這可難說,她一個弱女子,被人強行按下手印也不稀罕……”段飛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許毓氣呼呼地打斷了,他吼了一聲道:“夠了!……閔大人,段飛他毫無證據卻總是拿話來構陷於我,請大人明察!”

閔大人還沒說話,段飛已反駁道:“誰說我沒證據了?大人請看,這是兩個月前另一個僕人辭工而去的記錄,再看看小云這個月的記錄,大人可發現有何不同了麼?”

閔大人眯著眼睛看了好一陣,倒是嚴捕頭先看出點問題來,他指著小云的那條記錄道:“閔大人,你看,兩個月前這個條目是一口氣寫完的,共佔了三列,而小云的這一條只有一列,我雖然不識字,都可以看出下面這些小字是後來補的。”

“沒錯,嚴捕頭目光如炬!”段飛捧了他一把,繼續道:“前後字型不一、大小不一,辭工的事情塞在夾縫裡,而且沒有被指印覆蓋,明顯是事後補的,因為旁邊已經記錄了其他條目,這些字就只好塞在夾縫裡了,大人,我認為小云領過工錢是真的,但是辭工而去就難說了。”

PS:今天有讀者跟我說段飛發展得太快了,一上來就連連破案,似乎不太可能嘛,不過我倒是覺得沒什麼,古代的刑偵水平很低,冤=假=錯=案數不勝數,很多案子都是靠打板子動大刑才定案的,不是說這些案子很複雜,而是因為那些官員多半都是讀死書出來的,對破案是一竅不通,就像把現在的北大中文博士拉去命案現場似的,根本就亂了手腳,而段飛不同,簡介裡說了,這小子算是個雜家,什麼都懂一些,也都不算精通,放在現代也就是個廢物,去了古代可就不一樣了,那些雜學反而讓他如魚得水,再說他目前辦的案子都是比較簡單的,不能說段飛高明,只能說那些官不夠專業而已,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吧,嗯,第一次寫穿越的書,也是第一次寫破案類的書,肯定會有很多錯漏,希望大家不吝賜教多多挑刺,大家一起把這本書完善起來,欽此……

靠,冤=假=錯=案都遮蔽,蚊子肉也太多了。

第〇二八章 【察言觀色】

小云的父親聽到段飛的話之後立刻目眥欲裂地朝許毓撲去,嘴裡怒罵道:“你這個畜生,你把我女兒怎麼樣了!快還我女兒!”

許毓躲閃著辨道:“那是因為她領工錢後的一日才提出要辭工的,拙荊便隨手補了上去,這能說明什麼?”

“說明你撒謊了,你一開始為何不說清楚?”段飛向閔大人拱拱手,說道:“大人,請傳許家所有僕人丫鬟過來,我檢查完小云的房間之後便一個個地詢問他們,至於許大人……我覺得最好暫時不要讓他再與其家人接觸,以免影響查案。”

閔縣令嗯地一聲,道:“許大人,我也覺得你暫時迴避一下比較好,嚴捕頭,送許大人到花廳中